5.江西省贛州市尋烏縣饒某、王某等9人無證采礦案。2020年11月至2021年2月,廣東省梅州市平遠縣中行鎮村民饒某、江西省贛州市尋烏縣丹溪鄉村民王某等9人在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情況下,擅自在尋烏縣丹溪鄉金村開採稀土。2021年2月,尋烏縣自然資源局將案件線索移送公安機關。經查,饒某、王某等9人開採稀土7.07噸,經江西省自然資源廳認定其礦產資源破壞價值148.47萬元。目前,尋烏縣公安局已抓獲8名犯罪嫌疑人,7名嫌疑人被法院判處刑罰(有期徒刑6個月至2年不等)。
6.廣東省雲浮市新興縣吳某無證采礦案。2017年7月至2018年9月,福建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項目經理吳某在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情況下,擅自在廣東省雲浮市新興縣稔村鎮雲禮村高恩高速托盤嶺隧道開採花崗岩。2018年9月,原新興縣國土資源局核實後進行立案查處。經查,吳某違法開採破壞花崗岩9.4萬噸。因涉嫌非法采礦罪,原新興縣國土資源局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2019年12月,新興縣人民法院判處吳某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2個月,並處罰金4萬元;追繳違法所得359.19萬元。
7.重慶市北碚區李某無證采礦案。2018年11月至2019年6月,北碚區柳蔭鎮永興村村民李某在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情況下,擅自在永興村板溝社開採建築石料用灰岩。2019年6月,重慶市北碚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進行核實,確認李某違法開採建築石料用灰岩3.63萬噸。因涉嫌非法采礦罪,重慶市北碚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2020年10月,渝北區人民法院判處李某有期徒刑3年3個月,並處罰金2萬元,追繳違法所得155萬元。
8.雲南省昆明市宜良縣王某等3人無證采礦案。2019年3月,宜良縣自然資源局聯合宜良縣公安局在宜良縣狗街鎮土文村查獲王某3等人非法開採磷礦。經司法鑒定,王某等3人非法開採的礦產品價值245.46萬元。因涉嫌非法采礦罪,宜良縣自然資源局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2020年9月,宜良縣人民法院判處涉案人員王某有期徒刑3年2個月,並處罰金10萬元;判處涉案人員楊某鵬有期徒刑3年2個月,並處罰金10萬元;判處涉案人員楊某旭有期徒刑2年2個月,並處罰金5萬元;違法所得予以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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