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陝西省咸陽市彬州市某煤礦有限責任公司無證采礦案。2020年1月至11月,彬州市某煤礦有限責任公司在采礦許可證有效期滿但申請延續登記未被批准情況下,擅自在城關街道辦火石咀煤礦開採煤炭。2021年4月,咸陽市自然資源局核實後進行立案查處。經查,該公司違法開採煤炭51.79萬噸,違法所得1.67億元。咸陽市自然資源局作出沒收違法所得1.67億元,並處罰款834.26萬元的行政處罰。因涉嫌非法采礦罪,咸陽市自然資源局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公安機關已立案。
2.湖北省襄陽市南漳縣劉某等3人無證采礦案。2020年8月至2021年1月,南漳縣九集鎮馬家洲村村民劉某等3人在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情況下,擅自在九集鎮吳集社區五組開採建築石料用灰岩。2021年2月,南漳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核實後進行立案查處。經查,劉某等3人違法開採建築石料用灰岩23.04萬噸,造成礦產資源破壞價值625.63萬元。因涉嫌非法采礦罪,南漳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目前,檢察機關已對該案提起公訴。
3.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區某淡水養殖有限公司無證采礦案。2015年12月至2017年12月,衢州市衢江區某淡水養殖有限公司在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情況下,擅自在啟明星農業園區雲溪鄉濱江村采挖砂石。2020年5月,衢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衢江分局核實後進行立案查處。經查,該公司違法開採砂石37.6萬噸。因涉嫌非法采礦罪,衢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衢江分局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2021年4月,衢江區人民法院判處涉案人員程某有期徒刑3年8個月(其中非法采礦罪3年5個月),並處罰金42萬元;追繳違法所得382.5萬元。
4.江西省贛州市信豐縣劉某無證采礦案。2021年1月,信豐縣自然資源局接到群眾舉報,發現信豐縣虎山鄉隘高村高前山野豬坑有人在非法開採稀土。經現場勘測,該違法開採稀土點開採面積1083平方米,採用原地浸礦的方式采礦,注液孔約236個。執法人員現場對生產管道進行了搗毀,暫扣稀土原礦18包及無牌照越野車、摩托車各一輛,並暫扣全部生產設備及開礦原料。因無法確定非法開採稀土當事人,信豐縣自然資源局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信豐縣公安局立案調查後抓獲犯罪嫌疑人劉某。經查,劉某非法開採稀土造成資源破壞的儲量為7.28噸,破壞價值139.78萬元。2021年8月,信豐縣人民法院判處涉案人員劉某有期徒刑3年10個月,並處罰金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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