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中信銀行的工作人員明明跟我說,信用卡只要不激活就不會收費。”張先生近日向記者直倒苦水。因為工作需要,張先生去年在中信銀行辦理了一張借記卡。架不住銀行工作人員的游說,張先生同步辦理了一張中信深航聯名金卡,但自始至終沒有激活過。
“一個月前,我突然收到200元的欠款通知賬單。”張先生感到很莫名,致電中信銀行客服電話詢問原因。但客服並未對信用卡扣費作出合理解釋,只是告知他以後每年消費滿5次即可免年費。
一想起這個事,張先生就來氣。“明明當初說了不激活就不收費,現在莫名其妙損失200元錢,要是不還款,還可能影響我的征信記錄。當時是抱著完全信任銀行工作人員的想法,才讓他們幫忙操作辦理流程的,早知道我自己操作就好了。現在這張信用卡已經被我注銷了。”
記者就此事詢問了中信銀行,但截至發稿前,該行未有回復。記者同時致電中信銀行信用卡客服,客服人員告訴記者,中信深航聯名金卡未激活不會收取年費。
但記者查閱中信銀行信用卡服務價目表發現,該行金卡免年費條件為:金卡發卡後30天內,刷卡消費或取現1次(不限金額)免首年年費;首年再刷卡消費或取現5次(不限金額)免次年年費;次年刷卡消費或取現5次(不限金額)免第三年年費。此外,中信深航聯名金卡年費還有一則備注條款為“按卡每年預先收取”。
有業內人士表示,“按卡每年預先收取”為剛性年費條款,這意味著只要發卡後消費者未達成免年費條款,即使未激活也會被收費。在信用卡實際銷售過程中,由於有些銀行業務人員自身業務不熟練或者未做到充分告知,讓消費者產生了誤解。
高昂的年費和分期手續費讓信用卡業務成為“香餑餑”,但銀行開展業務的前提是要站在消費者角度考慮,維護消費者權益。
金誠同達律所上海辦公室高級合夥人彭凱表示,目前,有關信用卡等金融產品如何收費的法律法規尚不健全,缺乏相應的法律規範對銀行進行約束。銀行在與消費者簽約的過程中處於優勢地位,利用格式條款來消減消費者權利、免除自身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行為違背了民法典的公平原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