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27日電/據南方日報報道,經黨中央、國務院批准,《關於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放寬市場准入若干特別措施的意見》日前印發實施並向社會公開。《特別措施》提出了6個方面24條具體舉措,突破力度很大,涉及領域很廣,含金量很高,對進一步支持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加快推進綜合改革試點,持續推動放寬市場准入,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牽引帶動粵港澳大灣區在更高起點、更高層次、更高目標上推進改革開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支持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決策,是新時代廣東改革發展的重大機遇。其中一項重要支持政策,就是“開展市場准入和監管體制機制改革試點”。而且,“制定深圳放寬市場准入特別措施”早已被寫入《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這次《特別措施》的印發實施,是中央支持深圳建設先行示範區、加快推進深圳綜合改革試點的又一重要舉措,將進一步推動深圳放開市場准入限制,助力深圳形成更具吸引力的市場環境,為廣東也為全國建設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和高標準市場體系先行探路。這充分體現了總書記、黨中央對廣東、深圳的關懷厚愛,為廣東、深圳在新時代新征程上奮勇爭先注入了強大動力和堅定信心。
市場准入負面清單制度是推動高標準市場體系建設的基礎性制度安排。《特別措施》作為市場准入領域的制度設計,緊密圍繞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的戰略定位,充分考慮深圳既有的創新基礎和能力禀賦,找准創新鏈產業鏈融合發展的關鍵點,在“管得住”的前提下,進一步放寬科技、金融、醫療、教育文化、交通以及其他領域的准入門檻,對支持深圳以創新市場准入方式建立電子元器件和集成電路交易平台、設立國際性產業與標準組織、完善金融投資領域准入方式、優化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市場環境等作出具體安排,為深圳打造高標準市場准入環境提供了重要制度支撐。這是全面完善行業准入與監管機制、營造更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的重要探索,有利於破除制約市場主體進入的體制機制障礙和各類隱性壁壘,打通制約高質量創新發展、制約“雙循環”的中阻梗,營造更加公平開放的市場環境。
除了放寬市場准入,《特別措施》還提出了若干項配套政策,即在放寬清單事項限制之外,針對產業鏈上下遊客觀存在的實際問題,從體制機制、機構保障、要素配置、金融支持、信息化支撐、准入後監管等多個角度,系統地提出了支持產業發展的配套政策,有助於為產業發展營造良好環境,使市場主體真正感受到政策紅利,從而全面增強投資信心、激發創新活力、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同時,《特別措施》提出了推動深港澳地區保險市場互聯互通、支持深港澳三地通信運營商創新通信產品、下放港澳服務提供者來深辦醫審批權限等一系列新舉措,也將有助於發揮深圳在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中的重要引擎作用,進一步強化深港澳更緊密合作,牽引帶動粵港澳大灣區在國家改革開放和創新發展方面發揮更突出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