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1月24日電/據人民網報道,11月22日,《市場准入負面清單(2019年版)》(以下簡稱《清單(2019年版)》)公布。《清單(2019年版)》共列入事項131項,相比《清單(2018年版)》減少了事項20項,縮減比例為13%。
國家發改委體改司有關負責人表示,《清單(2019年版)》進一步縮短了清單長度、減少了管理措施、公布了主管部門、明確了統一編碼,既豐富了內容、健全了體系,又增強了清單的科學性和規範性,以清單為主要形式的市場准入負面清單制度體系不斷健全。
放開養老機構設立許可等審批
去年12月,《清單(2018年版)》列禁止和許可類事項151項,比試點版減少177項,減幅約54%。此次公布的《清單(2019年版)》又比去年的版本減少了20項,完成了“負面清單”的動態調整。
“市場准入負面清單制度改革不斷深化,‘一年一修,動態調整’將成為這項改革的關鍵特征之一。”重慶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陳升說。
此次清單減少的是哪些審批事項?
“不合時宜的”被删減。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堅持能短則短,持續推動縮短負面清單長度,此次又放開一批有含金量的審批。例如,將“養老機構設立許可”“社會福利機構設置許可”等措施放開,進一步放寬市場准入,降低准入門檻,將有效激發市場活力。
“清單變短,主要是將部分已落後於經濟社會發展形勢要求的管理措施放開,推動市場准入門檻不斷降低。”中國宏觀經濟研究院市場與價格研究所研究員郭麗岩表示,在“合法有效”的前提下,把“放管服”改革中已取消的市場准入管理措施及時從清單中删除,鞏固了前期動態調整的階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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