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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煙監管“卷煙化”有助提升控煙效能
http://www.CRNTT.tw   2021-03-25 17:15:49
  3月22日,工信部發布《關於修改〈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的決定》,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工信部在《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附則中增加一條,作為第六十五條:“電子煙等新型煙草制品參照本條例中關於卷煙的有關規定執行”。

  《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是規範煙草生產經營、維護煙草市場秩序的基本法規,是監管部門許可、監督的重要依據。工信部擬修改《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參照卷煙規則將電子煙等新型煙草制品全面納入監管範疇,釋放出依法強化電子煙監管的強烈信號,有助於明確監管屬性,理順監管關系,織密監管法網,提升監管效能和控煙效能。

  電子煙也是煙,大部分電子煙的核心成分是經提純的煙碱即尼古丁。權威研究顯示,電子煙中的尼古丁會讓使用者上癮,還會對發育中的大腦產生長期影響。電子煙嚴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損害肺部功能,從未吸煙的青少年如果使用電子煙,未來去吸傳統卷煙的可能性會增加一倍。目前國內電子煙市場混亂,產品質量參差不齊,大量產品存在不安全成分添加、煙油洩漏、劣質電池等嚴重質量安全隱患。

  此前,對電子煙的危害認知一度產生了爭議,與電子煙相關的產業鏈條、行業協會等宣稱電子煙不是煙,是卷煙的健康環保替代產品,不僅無害,反而有益,有助於戒煙。受這種誤導的影響,不少人,尤其是青少年放鬆了對電子煙危害性的警惕,甚至把吸電子煙作為一種時尚。直到2019年國家煙草專賣局和市場監管總局出台“未成年人電子煙禁令”,情況才有所好轉。

  電子煙等新型煙草制品與傳統卷煙在核心成分、產品功能、消費方式等方面具有同質性,參照卷煙對電子煙進行監管,順應了監管需求,符合監管規律。去年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十七條已明確規定“電子煙”包含在“煙”的範疇之內,在煙草專項監管法規中明確參照卷煙規則監管電子煙,能够實現法律關系的無縫銜接。這一調整也明確界定了電子煙的法律屬性、監管屬性,有助於統一社會共識,引導人們認清電子煙的危害性,營造管控電子煙的良性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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