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系統顯示,你在2016年6月為沈某、金某辦理了公積金停繳業務。你說自己不知道退休人員要辦理公積金停繳,為什麼給他們辦了手續?”蔣建萍再一次找到了高春梅談話。
“因為那個時候沈某說想要把公積金賬戶的錢提出來,我咨詢公積金中心怎麼操作的時候,他們才告訴我退休人員要辦理停繳手續的政策,於是我就把兩個人的賬戶停掉了。”高春梅立刻解釋道。
“那麼,這個賬戶又是怎麼回事?”此時,蔣建萍指著另一個公積金賬戶的名字問。
“這……”看到這個名字,一直表現淡定的高春梅突然緊張起來。而蔣建萍所指的賬號,不是別人,正是高春梅本人的賬號。
原來,蔣建萍在查閱翁梅社區公積金賬戶時,意外發現,高春梅為沈某和金某辦理公積金停繳業務的時間和她本人退休時間正好吻合,都是2016年6月。這說明高春梅明知退休人員需要辦理停繳業務的政策後,居然為自己續繳了住房公積金直至2018年4月,涉及金額22052元。
此時,高春梅才不得不坦白。她承認自己在明知道政策不允許的情況下,抱有僥幸心理,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續繳住房公積金,後來怕時間久了被人發現,才於2018年辦理了停繳。
目前,涉及多繳納的住房公積金89914元已全部退回。高春梅違反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擅自為退休人員續繳住房公積金;利用職務之便,違規為自己續繳住房公積金。2020年6月,經南苑街道紀工委研究,並報街道黨工委批准,決定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我在社區工作這麼多年,社區信任我,才會在我退休後繼續返聘。我卻因為一時糊塗,把小錯釀成了大錯,觸犯了紀律紅線,辜負了社區對我的信任,真是太不應該了。”收到處分決定後,高春梅懊悔不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