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6月7日電/據法制日報報道,眾所周知,住房公積金的提取必須符合一定條件,騙提不僅會留下信用污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還將根據情節輕重對公積金賬戶進行相應處理,情節嚴重的則被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近日,浙江省新昌縣人民檢察院就辦理了一起騙提住房公積金觸犯刑事犯罪案件。案件中,章某夥同朋友利用非法手段幫助諸多客戶無條件“快捷”提取公積金,最終因涉嫌偽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印章罪被依法提起公訴,經新昌縣法院審理,章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
2018年10月,章某在朋友王某的提議下一起做起騙提公積金的生意。為了達到騙提的目的,兩人心思齊開,想出“蘿蔔章”的辦法,王某負責偽造印章、合同、證明,章某負責在朋友圈發布消息招攬生意。2018年至2019年,她前後幫助6名客戶騙提了公積金。
能讓不符合提取條件的人將公積金套取出來,這樣的“好事”很快就吸引了第一單生意上門。為了完美騙過工作人員的眼睛,章某先以自己的名義到房管部門打印了一份自己真實的無房證明,以此為範本,將客戶提供的身份信息偽造成一份假的無房證明,再蓋上偽造的印章。在幾種手段一番操作之後,一份看似天衣無縫的“無房證明”就完成了。
於是,客戶拿著偽造的材料騙過新昌公積金中心工作人員,提取了本人的公積金,章某則向對方收取10%至20%的回扣金。第一單成功後,章某更加肆無忌憚,夥同王某為5名客戶騙提公積金近5萬元,獲利近7000元。2019年因部門合併,原來的印章不能用了,王某和章某就購置新的偽造章、製作新的無房證明模板,故技重演,為其他客戶騙提公積金獲利。
為了拓展外地業務,章某還購置了一枚嵊州的不動產登記信息查詢專用章,偽造假的購房合同、首付發票等,幫助客戶騙提。
但是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2019年10月的一天,當一名“老客戶”拿著這份偽造的無房證明準備再次到新昌公積金中心騙提時,被工作人員當場發現,章某王某這兩人背後的罪魁禍首也被揪了出來。這些被騙提的公積金及利息均被悉數依法追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