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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PR房貸利率轉換進入倒計時!
http://www.CRNTT.tw   2020-07-26 12:11:47
 

  不過,董希淼指出,銀行應該把重定價日的選擇權交給客戶,不應強制要求客戶只能選擇每年1月1日,這說明部分銀行服務做得不到位。對於銀行來說系統開發並不難,很多客戶都是在手機上操作,只多一個選項而已。

  重定價日選擇哪個更划算?

  中新經緯客戶端了解到,不少銀行下發通知,客戶如果在8月20日前不在手機APP上操作,會自動轉換為與LPR掛鈎(注:具體截至日期以各銀行公告為准),留給貸款人的選擇時間不多了,應該如何選擇重定價日?每年1月1日和貸款日對應日哪種更划算?

  一位股份制銀行的貸款客戶經理認為,如果僅考慮享受到貸款優惠利率的時間早晚,不考慮未來利率波動,重定價日當然越早越好。比如現在是7月份,如果貸款放款日在8-12月,可以選擇放款日作為重定價日,這樣今年就可以享受到LPR下調的優惠了,如果是其他月份選擇每年1月1日,那麼最早在2021年1月1日就可以掛鈎LPR。

  上述客戶經理還提示,個別銀行可能系統設置不同,特別是放款日在8月20日之前的客戶最好提前和貸款行溝通清楚,以免發生到明年貸款放款日才調整的情況。

  需要注意的是,LPR和過去的貸款基準利率並不一樣,每個月都會跟隨市場利率報價變動或不變,而重定價周期通常是一年,因此選擇哪個月進行重定價會決定著未來12個月的還款利率。僅考慮轉換LPR的時間早晚並不一定能在未來享受到最划算的利率。

  對於貸款人擔心的年末利率高的問題,由於LPR報價不足一年,尚不能總結出規律。不過從僅有的11個月數據來看,2019年12月5年期以上LPR報價4.8%,低於2019年8-10月的4.85%,但又高於2020年1-7月報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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