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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企混改亟須做好四方面工作
http://www.CRNTT.tw   2019-05-08 08:51:10
  中評社北京5月8日電/自從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以來,國有企業進行了許多卓有成效的改革,取得了積極進展。國有企業營業收入和利潤實現了較好的增長,2018年營業收入達到58.8萬億元,利潤總額達到3.4萬億元,形成了巨大的產業資產。但是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仍然任重而道遠,還有許多工作要做。主業處於充分競爭行業和領域的商業類國有企業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問題,這類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亟須做好以下四個方面的工作。

  加強對混合所有制企業的監管

  經濟參考報發表武漢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暨發展研究院教授程承坪文章表示,主業處於充分競爭行業和領域的商業類國有企業,其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主要目的在於提高經濟效率。因此,與不主要以提高經濟效率為目的的其他類型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相比較,其國有資本的流動性更大,國有資本的安全性更低,受到不確定性因素的干擾更多,對其經營狀況及其經營管理人員行為規範等方面的監管難度更大。

  目前,對競爭性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監管存在如下五個方面的問題。一是對董事會的監管不到位。目前,國有企業的董事會通常採取集體負責制,董事間的職責劃分不是很清晰,往往出現集體決策卻無人負責的現象。二是監管缺乏獨立性。譬如,董事與監事交叉任職現象較為普遍,存在利益關聯關係,從而使監事對董事的監管難以到位。三是部分監管工作者監管積極性不高。主要有兩個方面的原因:認識不到位,認為過於嚴格的監管可能會影響、束縛、干擾企業的正常經營活動,降低企業經濟效率,因而疏於監管;對監管工作缺乏考核獎懲機制,幹好幹壞一個樣。四是監管職責劃分不是很清晰。既有紀檢監察機構、審計機構的監管,也有監事會和企業工會等方面的監管,不同監管部門存在監管職責交叉重叠、缺乏協調的現象,導致“九龍治水”的局面。五是監管信息共享程度較低。主要表現在,各監管部門存在重複獲取監管信息的現象,這既提高了監管成本,也給企業造成了不必要的工作干擾。

  針對上述五個方面的突出問題,可採取五個方面的對策措施。一要構建“大監管”體系、樹立“大監管”觀念。從企業外部而言,監管部門包括國資委或地方政府黨委、紀檢監察、審計機構以及其他相關部門;從企業內部而言,監管部門包括監事會、董事會中的審計委員會、工會、職代會及其他部門。構建“大監管”體系就是要整合各種監管資源,明確各監管部門在“大監管”體系中的地位與作用,按照監管獨立性原則,明確規定各監管部門的權責範圍和邊界,突出發揮各監管主體的專業優勢與特點,體現“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大監管”觀念,一方面意指監管的系統觀,各監管部門是企業監管系統內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彼此之間應形成協同觀,不能彼此相互割裂;另一方面意指監管系統是一個開放的系統,視監管的需要,可以進一步把債權人等利益相關者納入監管系統。

  二要建立監管工作考核獎懲機制。管理學原理表明,任何工作缺乏考核獎懲都難有效率。因此,欲使監管工作富有成效,就必須對監管工作加以考核,並依據考核結果加以獎懲,這就是對監管的監管。監管考核獎懲包括四個方面的內容:一是明確考核主體和考核對象,二是明確考核對象的職責、要求和任務等權利、義務及目標事項,三是制定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四是明確獎懲措施。

  三要提高監管人員的思想認識水平,使他們充分認識到監管對提高企業績效和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的重要性。

  四要完善監管法律法規和企業監管規章制度。國有資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業屬於特殊性質的企業,其出資人為政府所代表的全體人民,因此法律法規對其經營管理行為的調整也與其他性質的企業有所區別,這是國際上通行的做法。各級立法部門應當與時俱進地制定針對相應層次的國有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業的法律法規,以規範其經營管理行為。同時,以法律法規為基礎,各國有資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業應根據自身情況制定公司章程,企業內外部各監管部門應依據“大監管”體系的分工和“大監管”觀念,基於該公司章程制定具體的監管規章制度和實施細則,明確各自的監管依據、監管範圍、監管內容、監管責任和監管方式。

  五要建立監管信息共享平台,提高監管信息利用效率,避免重複獲取監管信息的現象。

  建立有中國特色的現代國有企業制度

  文章稱,目前,中國國有資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業雖然大多數都按照現代企業制度構建了公司治理機制,但存在三個方面的突出問題:一是沒有充分體現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黨建工作較為薄弱,沒有較好地把黨的領導融入公司治理結構之中;二是沒有較好地體現人力資本的價值;三是國有股“一股獨大”現象較為普遍,股權相互制衡的機制還沒有完全構建起來。

  有中國特色的現代國有企業制度,應當至少包含三個方面的內容:一要體現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把黨的領導融入公司治理結構之中;二要順應人力資本價值不斷提高的歷史趨勢,賦予人力資本應有的權益,使其擁有企業剩餘控制權和剩餘索取權;三要充分吸收西方發達市場經濟國家較為成熟的現代企業制度的精華,構建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協調運轉、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機制。

  把黨的領導融入公司治理結構之中,應做好三個方面的工作。一要加強混合所有制企業的黨建工作,對企業的黨員幹部和群眾要加強黨性教育、宗旨教育、警示教育,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引導他們不斷提高思想政治素質、增強黨性修養,保證企業黨員幹部和群眾思想的先進性。二要通過把黨委和紀委融入監事會的方式把黨的領導融入公司治理結構之中,由監事會中的黨組織成員通過黨的組織行為履行監事職責,從而充分發揮黨組織的政治核心作用。三要推動企業經濟民主。企業經濟民主包括公司治理層面的經濟民主和企業管理層面的經濟民主。公司治理層面的經濟民主,是指引入基於勞動邏輯的員工持股制,賦予人力資本企業所有權。現代企業理論把企業所有權定義為企業的剩餘控制權和剩餘索取權。賦予人力資本所有者企業所有權,即勞動者憑借人力資本價值享有企業的剩餘控制權和剩餘索取權。企業管理層面的經濟民主,是指通過加強黨的領導,健全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的企業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職工參與企業管理和監督的民主權利。

  雖然從歷史發展的角度來看,人力資本的價值相對於物質資本的價值不斷提高,人力資本擁有企業剩餘控制權和剩餘索取權是歷史的必然趨勢,但是西方發達市場經濟國家至今仍然沒有普遍地建立起人力資本股權制度,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物質資本至上觀念根深蒂固是一個重要原因。為了激發員工的勞動熱情,西方社會探索建立了員工持股制、利潤分享制、收入分享制、勞資合夥制和勞動合作社等多種勞動者分享企業剩餘的企業制度形式,但在公司制企業裡只有員工持股制。

  所謂員工持股制,是指員工通過購買公司的股票而成為公司股權所有者,但員工通常只享有股票收益權,而不具有公司經營管理決策權。顯然,這種員工持股制試圖通過把員工的利益與公司的利益綁定的方式,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雖然這一做法確實在一定程度上有利於提高員工的工作熱情,但員工並沒有真正獲得企業所有權,人力資本的價值沒有得到充分體現。員工通過購買公司股票而擁有企業的剩餘索取權,但被排斥了企業的剩餘控制權。而且員工擁有企業的剩餘索取權並不是因為其擁有的人力資本,而是因為其購買了公司股票。換言之,員工擁有企業的剩餘索取權憑借的是物質資本邏輯,而不是人力資本邏輯。員工的人力資本價值並沒有在企業制度中得到認可,這既沒有順應人力資本價值相對於物質資本價值不斷提高的歷史趨勢,也不利於和諧勞資關係。恩格斯指出:“資本和勞動的關係,是我們現代全部社會體系所依以旋轉的軸心。”勞資關係和諧有助於提高整個社會關係的和諧,反之,則會導致整個社會關係的緊張和社會不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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