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看來,這一邏輯是先高標準尋找特色小鎮示範項目,通過示範項目的總結來進一步進行特色小鎮政策調整以及創建的推進。其中傳遞的信息包括:第一,讓大家看到特色小鎮建設工作的重要性和價值,還繼續往前推進;第二,特色小鎮建設推進的方式不再是原來一哄而上,出現種種問題,而是要致力於更高質量、更高標準建設,明確創建特色小鎮的方向,所以絕大多數一哄而上的特色小鎮,暫時都不可能獲得政策支持和直接推進。
此前命名制實行“多而廣”發展策略,比如2016年7月18日住建部、國家發改委和財政部聯合下發的《關於開展特色小鎮培育工作的通知》中,2020年的目標是培育1000個特色小鎮。而《通知》確立的思路是“少而精”,要求各省級發改委推薦不多於2個典型案例,最終這一批的特色小鎮、特色小城鎮得以審批的將在70個以內。
仰賴市場的力量
在林峰看來,《通知》是對現有特色小鎮建設的一個審慎的初步推動,關於下一步如何大規模推進建設,還沒有具體內容。特色小鎮接下來怎麼走,此前暴露出的問題如何解決,還需要仰賴市場的力量。
《通知》對此也提出了要求,即突出特色小鎮的根本——產業發展。其中提出“以引導特色產業發展為核心”,在基本原則中提出“堅持產業立鎮”,要做到“立足各地區比較優勢,全面優化營商環境,引導企業擴大有效投資,發展特色小鎮投資運營商,打造宜業宜居宜游的特色小鎮和特色小城鎮,培育供給側小鎮經濟。”
同時,《通知》在特色小鎮的指標類型排列中,將“宜業”放在首位,特色小城鎮數據指標類型中“經濟發展”放在首位,發展導向的明確可見一斑。
產業的準確定位和推進發展,關鍵在於尊重市場。國家發改委城市和小城鎮改革發展中心學術委秘書長馮奎曾表示,在特色小鎮發展過程中,企業是主體,政府是主導,要重視市場化主體的作用,政府主要是從規劃上進行理念引領和管控,並對重要的風險點進行把握,而不是大包大攬,更不是自己赤膊上陣,非理性地發展特色小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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