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似制度在特色小鎮的興起之地浙江早已有之,開展特色小鎮年度考核,是浙江省特色小鎮的建設機制之一。2016年浙江首批特色小鎮年度考核中,有3個小鎮被警告、1個被降格。2017年8月,在浙江78個特色小鎮的考核中,有5個特色小鎮被降格、6個特色小鎮被警告。而在近期,浙江又有7個特色小鎮被降格、6個特色小鎮被淘汰。
林峰認為,因為有特色小鎮命名制,才有降格和淘汰等,一些特色小鎮沒有創建過程,就要政府給錢建設,這肯定有問題。不能產生市場化效果以及區域經濟發展聯動效應的,那些沽名釣譽的純粹地產開發的“特色小鎮”,沒有創造發展空間和價值,就會被淘汰掉。真正有生命力的,對區域經濟能夠有帶動作用的,才能夠獲得方方面面的共同支持,有更好的發展。
進一步糾偏 “做減法”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室關於建立特色小鎮和特色小城鎮高質量發展機制的通知》(簡稱《通知》)中的一個重點即是告別命名制,實行創建達標制,其提出“逐年組織各地區挖掘並推薦模式先進、成效突出、經驗普適的特色小鎮和特色小城鎮,按照少而精原則從中分批選擇典型案例,總結提煉特色產業發展、產鎮人文融合和機制政策創新等典型經驗,以有效方式在全國範圍推廣,發揮引領示範帶動作用。”
《通知》還明確提出“堅決淘汰一批缺失產業前景、變形走樣異化的小鎮和小城鎮”。“統一實行有進有退的創建達標制,避免一次命名制,防止各地區只管前期申報、不管後期發展與糾偏。”這意味著曾在“命名制”蔭庇下的特色小鎮,不再享有一勞永逸的安全。
這種不安全感在此之前已有所形成。今年3月,國家發改委《關於實施2018年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重點任務的通知》提出,對已公布的兩批403個全國特色小城鎮、96個全國運動休閑特色小鎮,開展定期測評和優勝劣汰。省級人民政府要強化主體責任,調整優化特色小鎮實施方案、創建數量和配套政策。
林峰認為,《通知》是一次糾偏,是特色小鎮建設往前推進的重要一步,高質量、創建、示範是其關鍵詞,其傳遞出的文件精神不是又開始大規模發展特色小鎮,而是高質量發展特色小鎮,對特色小鎮先做減法,“不是大上快上,而是收攤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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