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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於浙江的“糧食生產功能區建設”,連續第4年被寫入中央“一號文件”。圖為建德永盛村百畝高產攻關田。(資料照) |
中評社北京2月7日電/浙江在線訊,2018年中央“一號文件”於2月4日發布。不同於以往,今年的中央“一號文件”不再聚焦某一個農業發展的具體方面,而是系統全面地闡述了如何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就此展開了頂層布局。
中央“一號文件”緊扣鄉村振興三個最重要的要素,即人、地、錢。省農業廳有關負責人介紹,圍繞這三者,文件提出了一系列制度創新,如規範農村“小微權力”、探索農村宅基地的“三權分置”、深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等。
細細研讀中央“一號文件”不難發現,其中的許多改革舉措都有著不少浙江農業先行先試的身影。它們或源於浙江的基層探索,或在浙江率先試點。這背後,是浙江在三農工作上多年敢為人先的魄力。
規範小微權力
破解人才瓶頸
規範“小微權力”可謂是今年中央“一號文件”中的一大亮點。文件要求,推行村級小微權力清單制度,加大基層小微權力腐敗懲處力度。嚴厲整治惠農補貼、集體資產管理、土地徵收等領域侵害農民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規範農村“小微權力”,正是源於浙江基層的探索實踐。早在2014年,針對群眾反映村幹部存在濫用權力、腐敗多發等現象,寧海縣在岔路鎮等5個鄉鎮試點進行農村小微權力規範運行改革。
經過梳理,當時單單岔路鎮就整出了村級涉農事項規章文件多達248頁。這些文件厚得就像一本書。面對這樣零散繁雜的涉農事項規章,寧海縣大刀闊斧地進行“瘦身”——流程太複雜就簡化,條目不明晰就明確。
一項項梳理簡化,一次次反覆溝通,數易其稿……寧海終於濃縮出了36條簡單明了的權力清單,頒布了《寧海縣村務工作權力清單三十六條》,其中包括19條集體管理事項和17條便民服務事項。
這樣一來,村幹部哪些該做,哪些不該做、該怎麼做,一目了然。村幹部手中的小微權力有了強有力的“緊箍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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