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建立多元投入的經費籌措機制,確保我國教育智庫運行的相對獨立性
穩定、持續地獲得資金是一家智庫生存、發展的前提和根本。從這一意義上說,資金的獲取是智庫的生命線。我國教育智庫正處於發展階段,建設高水平教育智庫離不開資金的支持,我們應該建立多元化經費籌措機制,保證我國教育智庫運行的相對獨立性。
一是國家要繼續加大對人文科研經費的投入。在中國,政府對智庫的資金投入主要來源於國家社科規劃項目基金和教育部人文社科項目基金以及教育部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項目基金。這些年國家社科規劃辦所投入經費不斷增長,由1992年的1400萬元提高到2008年的23400萬元。2012年各省(市、自治區)高等學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與發展經費為998136萬元,而2013年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財政撥付的金額是1616241萬元。(24)雖然我國在人文社科基金方面的投入比之前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比起美國聯邦政府動輒每年數百億美元的咨詢資金投入來說,還是杯水車薪。而在國內,人文社科基金的投入比自然科學基金的投入也少得多。所以,國家要進一步加大對人文科研經費的投入,保證教育智庫擁有充足的研究經費。
二是鼓勵教育智庫進行社會化籌資。經費不足是制約當前我國教育智庫發展的“瓶頸”之一,尤其是一些中西部教育智庫和民間教育智庫,他們獲取財政支持的能力比其他教育智庫弱得多。在國外,經費籌集是智庫發展的核心工作之一,政府資助、研究委托、基金會支持、企業捐贈、出版物發行收入等是國外智庫資金的主要來源渠道。(25)我國教育智庫要盡快提高資金來源的多樣性,增強自我發展能力,例如,可以通過參與政府或公司委托、接受個人捐贈、研究者研究成果的發行等方式獲取資金。另外,單靠政府財政的支持,難以滿足教育智庫快速發展的需要。我國教育智庫可以借鑒國外智庫的典型經驗,通過專門的籌資機構獲得更廣泛的資金來源。同時,政府要完善稅收支持政策,制定智庫稅收優惠標準,對符合條件的捐贈機構和教育智庫實施一定的稅收減免政策。
三是以更加靈活的方式支持教育智庫發展。西方國家對智庫資助的方式多種多樣而且力度非常大。比較成熟的方式有:(1)政府直接將款項撥付到各智庫。美國聯邦政府專門設置一個國家科學基金會,每年掌握十幾億美元以上的資金,大多數用於資助智庫;日本每年撥給智庫的經費占日本科研經費的1%;英國智庫每年有1/3的業務來自英國政府,並設有“海外工程基金”以鼓勵智庫向西方工程報價,政府可墊付報價費的50%,若不中標,墊付款可以不歸還。(26)中國政府現在還沒有出台直接撥款進行智庫建設的制度。(2)國外一些政府通過補貼的方式支持咨詢業的市場發展。例如,德國對接受咨詢的企業提供資金補貼,每年德國政府會向中小企業提供咨詢資金補貼可以達到3億馬克左右。中國現在還沒有形成這樣的資金補貼機制,資金扶持力度還很不夠。(27)根據西方智庫建設的典型經驗,一方面,我們可以建立一個教育智庫建設專項基金,對一些特色鮮明、發展前景好的教育智庫直接撥款,通過基金會等社會組織支持教育智庫開展適度的超前研究;另一方面,我們也可以對我國中西部地區地方教育智庫和民間教育智庫給予資金補貼,鼓勵這些教育智庫持續發展。
四是建立教育智庫成果採購制度。從現實情況看,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政府採購集中於貨物類、工程類採購,如目前執行《招標採購法》、《政府採購法》、《政府採購法實施條例》均側重於物品和建築類工程,強調通過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節約財政支出,對服務類的政府採購關注度相對較小。然而,作為現代政府採購,在努力滿足必需物的需求之外,還應充分發揮其作為政府宏觀調控工具的職能,盡快在決策咨詢服務領域使用這一工具。(28)我們應該認識到,現代社會由於政府公共決策的難度加大,政府決策咨詢的需求在不斷增加,若不注意發揮政府採購的政策導向功能,很可能會錯過通過政府購買教育決策咨詢服務來滿足自身決策需求、壯大新型教育智庫組織以及提升教育決策的科學性、有效性的良好時機。因此,我們要建立教育智庫成果採購制度,明確採購標準和程序,將教育智庫提供的咨詢報告、政策方案、規劃設計和調研數據等納入政府採購範圍和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按“質”付酬,為教育智庫參與教育決策應用研究提供保障。同時,將教育智庫人員咨詢服務納入公共決策法定程序,建立重大決策、重大項目、重大事項社會風險評估機制。
4.創新教育智庫人才管理機制,打造一流的教育智庫人才隊伍
一流智庫必須要有一流的人才,沒有人才,智庫建設目標便是鏡中花、水中月。因此,教育智庫人才隊伍建設尤為重要。
一是建立教育智庫人員開放競爭的選拔機制。國外教育智庫人才具有很強的開放性和競爭性,“以才取人”,教育智庫人員具有廣泛的學術背景,不僅包括教育領域的專家,還包括其他各學科領域的專家學者及知名人士。國外教育智庫人才來源渠道有:名牌大學剛畢業的博士、碩士研究生;高校知名學者和專家;政府卸任或離任的官員、人才。大多數國外教育智庫都建立了兼職機制。一方面,聘用國內外著名學者擔任專家顧問;另一方面,鼓勵教育智庫內部專家到科研院校教育政策研究機構擔任兼職教師。借鑒國外的經驗,我國教育智庫在選拔研究人員時要挑選博中有專、專博相濟的“T型人才”,並注重研究人員構成在學科背景、學歷、年齡結構、實踐背景等方面的多樣性,吸納多學科、多機構、多部門、跨區域的研究人員,為教育政策研究的客觀性、中立性和創造性提供保證。不僅如此,我國教育智庫還要積極探索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專兼職相結合、長短期聘用相結合、單聘和雙聘相結合的人事組織與管理的新機制。例如,在人事制度上建立固定人員和流動人員合理配置的用人制度,對高級研究人員實行長期聘用制,對作為助手的中初級研究人員實行短期聘用制;同時建立訪問學者制度,吸納社會各界知名人士參與重大教育課題研究,拓展課題研究的社會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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