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4日電/2017年元旦小長假之前,央行與國家外匯管理局推出了針對個人購匯與資本匯出的管理舉措,並將人民幣對一籃子貨幣的CFETS匯率指數構成進行了一些調整。分析人士表示,一方面,根據目前人民幣匯率“有管理的浮動”運行機制,這些舉措仍符合資本項目有序開放的政策目標,相關政策管理加強並非“一刀切”式的收緊;另一方面,儘管看空聲音並未消除,但2017年人民幣匯率整體走向仍取決於中國經濟基本面整體表現。
對新政反應平靜
2017年第一個工作日,中國證券報記者分頭趕往商業 銀行 、私募基金等多個機構實地了解後發現,無論是企業、個人,還是投資機構,並未感受到購匯新政帶來的明顯衝擊。
“想在美股和港股賺錢的投資者早就開始行動了,這部分投資不會受影響。現在才想起來要到境外投資買股票的,投不成了。不過,這也是好事,因為在金融市場上,後知後覺者一般是不會賺錢的。”某私募基金負責人告訴中國證券報記者。另外一家私募基金也表示,已在港股、美股的投資不受影響,也沒有聽說要清理、整頓存量部分的資金。
與投資人的情況相似,新的換匯政策實施後的第一個工作日,個人和企業對新政的反應都較理性和平靜。某投資公司負責人介紹,因早已有換匯政策收緊的預期,所以企業都較早地做了應對。“企業主一般都用遠期結售匯等衍生工具對衝風險,預期已經充分釋放。”該人士稱。
記者實地查看後發現,多個 中國銀行 網點客流量並沒有明顯變化,大堂經理也反應居民購匯需求沒有顯著增加。“對個人到美國讀書或旅遊來說,換匯政策的調整幾乎沒有影響,就是多填一張表格而已。” 中國銀行 某網點客戶經理告訴中國證券報記者。
長三角 某股份制銀行上海分行負責人介紹,由於換匯新政,企業和銀行自營資金對於匯率衍生工具的需求增加,這部分交易量可能會明顯上升。
向非法購匯出招
外匯局在2016年最後一天宣布,將從三個方面加強個人外匯信息申報管理:一是細化申報內容,明晰個人購付匯應遵循的規則和相應的法律責任;二是強化銀行真實性、合規性審核責任;三是對個人申報進行事中事後抽查並加大懲處力度。整體來看,外匯局在個人每年5萬美元購匯限額不變的情況下,加強對銀行辦理個人購付匯業務真實性合規性檢查,並再度明確境內個人購匯不得用於境外買房和證券投資。除強化個人外匯信息申報管理外,央行也在近日出台了《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其中對個人銀行賬戶的 跨境資金 交易,明確要求金融機構應上報大額交易報告,報告標準為人民幣20萬元以上、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另外,對當日單筆或累計交易人民幣5萬元以上、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的現金支取、現金結售匯、現鈔兌換、現金匯款等也要報送大額交易報告,相關監管辦法將於2017年7月1日起實施。
“雖相關審查流程和程序在技術層面可再做探討,但央行該舉措並沒有抵觸當前資本項目部分開放的相關政策規定。”中國銀行投資銀行與資產管理部 分析師丁孟表示,央行此舉主要針對的並不是出境旅遊、就醫、留學等正常的購匯,甚至對於那些所謂因人民幣貶值擔憂帶來的“預防性”購匯也沒有進行嚴格管控。央行主要是對那些諸如“螞蟻搬家”式的地下錢莊,通過非法借用個人名義通過非正規渠道的資本外流,通過這一新政加強監管。
整體而言,雖央行此舉對於人民幣國際化進程和人民幣匯率市場化改革,可能會產生一些短期的負面影響,但人民幣長期市場化方向並不會因此改變。未來,不排除央行在人民幣外部貶值壓力偏大或減輕時期,再進行階段性收緊或放鬆,但人民幣資本項目的收緊並不會成為長期趨勢。
上海證券研究所首席分析師胡月曉表示,本次央行有關個人購匯、匯出境外等所謂的“新政”,很大程度上並沒有太大“新意”。一年前的2016年1月1日,外匯管理局上線運行個人外匯業務監測系統,對個人結匯、購匯業務進行監測和數據統計。從現實角度看,作為一個資本項目僅部分開放的“半管制”貨幣,根據現行的外匯管理制度,外匯局此次要求個人購匯及向境外匯出需進行相應申報,只是以往規定的一次重申和要求更嚴格地執行,並非市場人士認為的“大幅加強資本管制”。
匯率指數調整有據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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