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堅:積極引導,三個維度推動改革深入
雖然地方供給側改革已進入“躬行探索”、攻堅克難的關鍵階段,但是調研也發現,在地方供給側改革方案制定和執行過程中,還存在一些應當注意的問題,具體而言:
各地市在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方面,還有進一步改善的空間。某些省份在涉及工業、農業、服務業等具體產業政策中,規劃過細,有的具體到細分行業的發展目標,還有的甚至細化到具體的產品發展規劃。部分省份的供給側改革方案中,包含較多行政干預措施,有可能形成新的供給約束。比如東部某省的方案設定目標,九大產能過剩行業的產能利用率力爭回升到80%以上(2016-2018年)、工業品產銷率達到99%左右(2016年)。這些指標做硬性規定,有違市場規律,會進一步扭曲企業經營行為。個別省市在制定本地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方案時,順便出台了一些帶有地方保護色彩的政策。例如某省的一項政策規定,要制定優質產品目錄,安排數億元財政資金鼓勵省內主要用戶擴大利用本省產品,對使用本省優質產品達到一定量的單位給予獎勵。“補短板”措施偏重硬件設施,對完善要素市場、社會保障、產權保護等軟性設施方面的短板則重視不足。
還有個別省市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領會仍然不夠深入,沒有脫離長期依賴需求側管理的慣性影響,缺乏對本地供給側矛盾的深入分析,提不出有針對性的改革措施,將大量的前期已經確定的改革措施甚至日常工作納入供給側改革方案,或者單純照抄照搬中央文件精神,用形式主義、教條主義的態度對待供給側改革。這樣的改革方案,經過地市各級層層照轉,中央的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部署在這一地區將會落空。
以上這些現象,需要積極加以引導。如果能夠及時避免各種偏差,地方供給側改革將呈現因地制宜、百花齊放的良好局面。長期來看,供給側改革推進的深度,可以從以下三個方面衡量和比較:
轉型的力度。轉型需要依靠完善的要素市場和強大的社會保障,推動生產要素從供給過剩、供給老化的行業向新供給形成、新供給擴張的產業轉移。在這個過程中,地方政府應盡量避免直接行政干預或力挺“僵屍企業”。有些地方政府對“僵屍企業”難以割舍,主要還是擔心社會穩定,與其將寶貴的財政和信貸資金給“僵屍企業”輸血,還不如用這些資源建設要素市場,提供社會保障,從“授人以魚”到“授人以漁”。
放手的效果。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地方政府很容易將其理解為用行政或計畫手段“調結構”,而不是用改革的辦法促進結構調整。很多地方官員,內心還是不太相信市場的力量,習慣用計畫或規劃的手段進行行政干預。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指出,要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發揮決定性作用,而在具體執行中,應遵循“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方針,大力清理各種不必要的行政審批,努力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和稅收負擔,放手讓企業輕裝上陣,釋放有效供給和有效需求。
改革的深度。要看五大要素市場化的程度是否有實質性提高,醫療、教育、能源、交通、通信等關鍵產業和領域的改革是否有突破。通過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就是要提高要素供給效率,全面降低要素供給成本,讓人口與勞動、土地與資源、金融與資本、技術與創新、制度與管理五大財富源泉充分湧流。
習近平總書記曾指出,地方是推進改革的重要力量。因此,只要地方政府在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方案制定和實施中,全面準確理解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理論和指導思想,大膽創新實踐,中國經濟增長的發動機必將煥發出新的動能。
(作者分別系萬博新經濟研究院院長、萬博新經濟研究院高級研究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