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題:創新體制機制,形成推動改革的合力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注重從體制機制創新上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著力解決制約經濟社會發展的體制機制問題”。針對地方在供給側改革當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不少中央部門已積極行動起來,形成多方合力,支持地方供給側改革。
例如,在去年已適當降低失業、工傷和生育三項社保費率的基礎上,國務院決定從2016年5月1日起兩年內,階段性降低企業社保繳費費率和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市場主體減負、增加職工現金收入,每年可減輕企業負擔1000多億元。
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與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七部門發布了《關於在化解鋼鐵煤炭行業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過程中做好職工安置工作的意見》,支持企業內部分流、促進轉崗就業、內部退養、公益性崗位托底等多渠道解決人員分流安置;加強社保力度,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人員,發放失業保險金;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家庭,應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落實資金保障,中央財政設立工業企業結構調整專項獎補資金,用於解決職工安置問題。
財政部則通過進一步實施減稅降費政策,堅決遏制各種亂收費,堅決不收“過頭稅”,給企業和市場主體留有更多可用資金支持供給側改革。
國土資源部聯合五部委下發《關於支持新產業新業態發展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用地的意見》,出台了多項有針對性的措施,如適度增加用地指標、以多種方式靈活供地、部分產業可保持用地性質不變、設立地役權,解決小面積土地需求,等等。同時,國土資源部一方面開展節約集約用地專項督察工作,通過地方自查、督察核查等方式,清理處置批而未供和閑置土地,促進土地消化和盤活利用;另一方面,積極推動產業轉型、創新驅動,盤活現有存量建設用地及房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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