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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積分落戶:持“綠卡”沒特殊加分
http://www.CRNTT.tw   2016-08-12 10:59:11
  中評社北京8月12日電/ 8月11日,在關於北京積分落戶的發布會上,市發改委、市人力社保局相關負責人回答了記者的問題。

  問:居住證和工作居住證啥關係?原來工作居住證被稱作“北京綠卡”,但不能落戶。如今居住證可以申請積分爭取落戶了,工作居住證可以嗎?

  答:這倆是兩碼事,居住證是針對大多數常住人口的政策,工作居住證是針對人才的政策。以後持有“北京綠卡”的人也可以申請居住證,參加積分落戶,但是他們並不會因為持有“北京綠卡”有特殊加分。

  其他進京落戶渠道並行實施

  問:每年有多少人通過高校應屆畢業、人才引進、親屬投靠和工作調動等進京?推動積分落戶以後,會影響這些人進京落戶嗎?

  答:每年北京有20萬戶籍人口的增長。其中一半為人口的自然增長(出生-死亡),另外一半來自戶籍遷入,主要通過這四類渠道進京落戶。積分落戶和其他渠道將並行實施,互不影響。

  積分未向高學歷和富人傾斜

  問:博士畢業一下有37分,原來社會上有傳聞說積分落戶政策向高學歷傾斜。請問確實如此嗎?

  答:並不是。在分值上,我們總體保持就學與就業、居住的起點公平,也就是說就學一年的積分分值應與就業和居住一年的分值相銜接。以博士積37分為例,一個人高中畢業後,想要拿到博士學位一般需要10年左右,假設這10年他沒有上學而是在北京工作,居住按租房計算大約可積35分,兩者只差兩分。

  問:設置納稅到達一定額度後加分,這個條款是否傾斜“有錢人”?

  答:主要是考慮比重而非傾斜。納稅從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申請人對城市發展的貢獻,但在積分落戶指標體系中納稅指標分值比重有限,是否能夠落戶取決於申請人的綜合積分排名情況。此外,還將對有涉稅違法行為的申請人予以減分。

  積分落戶允許社保短暫中斷

  問:要求繳納社保連續7年,可有人如果因為換工作有中斷怎麼辦?

  答:連續繳納社保滿7年是4個資格條件中最重要的一個條件,體現了優先解決先來北京人群的要求。

  要注意的是,這是在申請當年往前再推7年。其實我們也注意到確實存在社保中斷的情況,所以在未來發布的操作辦法中,會設置允許一定期限斷繳的條款,但具體允許出現多長時間斷繳還要等具體文件出爐。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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