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四川省通報3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甘孜州巴塘縣地巫鄉黨委書記扎西彭措挪用惠民資金等問題。扎西彭措擔任鄉長、鄉黨委書記期間,未及時安排和督促發放地巫鄉森林資源生態效益補償金、2015年度“溫暖過冬”資金共計13.85萬餘元,導致該兩筆資金長期滯留,且扎西彭措先後兩次安排挪用森林資源生態效益補償金共計4.22萬餘元,用於支付該鄉日常開支等。扎西彭措還對地巫鄉長期財務管理混亂等問題負有重要領導責任。2016年6月,巴塘縣紀委給予扎西彭措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責令退賠挪用的全部違紀款。
2.攀煤集團公司大寶頂煤礦掘進二隊原隊長段學林等人截留並私分職工工資問題。大寶頂煤礦掘進二隊原隊長段學林、黨支部原書記崔勇、原工資員駱智三人合謀,以虛增虛報方式截留職工工資累計43.07萬餘元。其中,2011年6月至2014年1月,截留26.37萬餘元並將部分資金予以私分,段學林分得11萬元,崔勇分得1.43萬元,駱智分得3萬餘元,剩餘資金用於該三人日常消費。2016年5月,攀煤集團公司大寶頂煤礦紀委給予段學林開除黨籍處分,攀煤集團解除其聘用關係,並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給予崔勇黨內警告處分;給予駱智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責令退賠全部違紀款。
3.綿陽市梓潼縣觀義鎮紅旗社區黨支部原書記張子華侵占土地補償款問題。張子華在擔任紅旗社區黨支部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採取不入賬的方式,將國家支付的集體土地補償款2.47萬元占為己有。2015年7月,張子華主動向縣紀委交代問題並退交侵占的全部補償款。同年11月,梓潼縣紀委給予張子華開除黨籍處分,並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四川省紀委)
貴州省
貴州省通報2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貴陽市觀山湖區世紀城社區第十二居委會黨支部書記曹波挪用工作經費用於公款吃喝問題。2015年11月,曹波以社區工作人員年底加班工作辛苦為由,將社區下撥未用完的工作經費0.59萬元用於聚餐。2016年3月,曹波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銅仁市德江縣龍泉鄉鄧家村村委會副主任鄧道飛違規套取受災困難群眾冬春救助資金問題。2015年初,鄧家村在發放2014至2015年困難群眾冬春救助資金過程中,鄧道飛分別以4戶村民的名義套取救助資金0.25萬元。2016年4月,鄧道飛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將違紀款退還村民。(貴州省紀委)
雲南省
雲南省通報1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曲靖市沾益縣花山街道大樹屯社區幹部私分修路工作經費問題。大樹屯社區黨總支原書記付保得與居委會原主任張護剛以發加油費的名義,將修路工作經費6000元私分,二人各得2000元,居委會副主任兼文書何樹榮、居委會報賬員何發斌各得1000元。四名社區幹部私分工作經費的行為已違反了廉潔紀律。2016年3月25日,沾益縣花山街道紀工委給予付保得、張護剛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何樹榮、何發斌黨內警告處分。(雲南省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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