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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紀委通報88起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http://www.CRNTT.tw   2016-08-12 09:19:44
 
  江蘇省

  江蘇省通報4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揚州市江都區郭村鎮塘頭村黨支部書記彭春山、村委會主任胡小六、村會計黃桂珍等人違規套取廁所改造補助金問題。彭春山、胡小六、黃桂珍等人採用虛增廁所改造戶數、虛開改廁工程款票據等手法,套取財政補助資金126954元,其中,4.5萬元用於發放村幹部福利,彭春山、胡小六、黃桂珍各分得1萬元,其餘81954元用於村裡相關費用支出。2016年6月,彭春山、胡小六分別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處分,黃桂珍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並責令全額退繳違紀所得。

  2.高郵市三垛鎮東樓村黨總支原副書記錢明中違規侵占村民土地補償款問題。錢明中利用協助鎮政府發放土地征用補償款的職務便利,採用偽造發放表的手段,侵占村民徵地補償款13.02萬元,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並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宿遷市泗陽縣盧集鎮成子湖社區張顧一組組長吳銓、三組組長謝廣善違規收取扶貧羊管理費問題。吳銓、謝廣善利用協助政府發放扶貧羊的職務便利,按每只羊100元的標準,分別違規收取扶貧羊管理費2800元、1600元,並據為己有。吳銓、謝廣善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責令全額退繳違紀所得。

  4.宿遷市宿豫區來龍新城財政資產管理局局長苗石、保安鄉國土資源所所長蔡劍套取私分財政資金等問題。苗石夥同蔡劍採用虛列開支等手法,先後3次違規套取鎮財政資金18.04萬元並私分,其中苗石分得7.7萬元、蔡劍分得10.34萬元。此外,苗石在擔任來龍鎮財政所所長期間,夥同預算會計林焰光,私自將82.9萬元公款借給個體老板,獲取並私分利息2.73萬元,其中,苗石分得1.83萬元、林焰光分得0.9萬元。苗石、蔡劍、林焰光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苗石、蔡劍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江蘇省紀委)

  浙江省

  浙江省通報3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象山縣泗洲頭鎮楊大場村黨支部原書記柳興明挪用集體資金問題。柳興明在擔任楊大場村黨支部書記、村經濟合作社社長及果蔬合作社法人代表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先後8次挪用村經濟合作社和果蔬合作社資金,共計427.54萬元。柳興明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並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浦江縣白馬鎮豪墅村黨支部原副書記張偉良虛報冒領土地征用款問題。張偉良利用協助政府開展土地征用相關工作的職務便利,以他人名義在土地征用分戶清册中虛造土地面積593平方米,虛增土地征用款37952元,後將該筆土地征用款冒領並占為己有。張偉良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並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3.岱山縣高亭鎮大嶴二村黨支部原書記丁福祥收受他人財物、挪用集體資金問題。丁福祥在擔任大嶴二村黨支部書記、村經濟合作社社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工程提供幫助,收受他人所送“幹股”分紅款共計50萬元;夥同他人挪用村集體資金57.54萬元,用於個人支付工程款。丁福祥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並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浙江省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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