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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原公安局長受審 曝賣官價目表
http://www.CRNTT.tw   2016-04-07 09:53:06
落馬前的馬偉靈。(資料圖片)
  中評社北京4月7日電/昨日上午,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原政委、汕尾市公安局原局長馬偉靈(副廳級)涉嫌受賄一案在佛山中院審理。馬偉靈是陸豐涉毒案中牽出的最大“老虎”,不過,在其被指控的14項罪名中,卻沒有一起涉及毒品交易或者毒品保護傘。據佛山市檢察院指控,其在汕尾任職期間,通過買官賣官讓9人獲擢升,並幫助“10·9”槍擊案疑犯逍遙法外,在共計14項的指控中,共受賄超過500萬元人民幣的財物。馬偉靈則當庭翻供,否認大部分控罪,案件並未當庭宣判。

  先緝毒後被“出賣”落馬

  廣州日報報道,昨日,馬偉靈一身簡裝坐上被告席。現年53歲的馬偉靈是廣東潮陽人,1987年開始進入省公安廳工作,歷任辦公室副主任、治安局綜合處處長、法制處處長、禁毒局政委等職;2010年5月開始擔任汕尾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2013年6月調回廣東省公安廳交管局擔任政委。

  其落馬頗具戲劇性。2013年底,馬偉靈協調武警、邊防、公安等3000名警力,“清剿”涉毒嚴重的陸豐市博社村。掃毒後,時任汕尾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局長陳宇鏗因受賄庇護毒販落馬,其曾任馬偉靈的副手。陳宇鏗受審時,佛山市檢察院指出,舉報馬偉靈的正是陳宇鏗。

  公訴機關指控,馬偉靈利用擔任汕尾市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局局長等職務的便利,為鄭傳斌、鄭純業、陳俊鵬、蔡智勸、王仁孟等人謀取利益,並收受他們財物人民幣90萬元、港幣201萬元、美元29萬元、澳大利亞元5萬元,價值人民幣23萬元的家具一套、價值人民幣25萬元的象牙一根,價值人民幣6.3648萬元、1.8萬元的金塊各一條。

  14項指控 半數涉及買官賣官

  在馬偉靈被控的14項犯罪事實裡,有7項涉及買官賣官,涉及的人數達9人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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