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情:投案自首應從輕
檢方:如此“自首”實不成立
馬偉靈的律師稱,當初紀委曾通知馬偉靈到公安廳接受處理,這時離他到達公安廳還有幾個小時,他實際上是可以逃跑的,因此該過程是等同於投案。檢方則稱,紀委並未提及馬偉靈有自動投案的行為,據馬偉靈交代他也是在公安廳上班的時候被抓獲的,並沒說曾接到紀委的電話;馬偉靈當庭翻供,不構成如實供述。
申辯:賄款流向是疑點
檢方:如此“疑點”無礙定罪
“我在和馬偉靈會見的過程中,反覆問他拿到的港幣、美金去哪了,馬偉靈和我說,沒拿的錢自然就沒有去向。”馬偉靈的律師稱,紀委沒有發現馬偉靈有包二奶、買昂貴的房子的情況,而指控的金額則合計高達500多萬元,這些錢去哪了,是案件疑點。檢方則回應,資金去向查不清,並不影響受賄罪的認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