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從三方面著手應對安全挑戰
該書認為,應通過長期研究周邊安全形勢,為“一帶一路”提供切實可行的預警與防範應對建議,促進中國通過法律與規則完善,提升地區機制建設、危機處理能力等等,構築有利於地區和平與本國發展的安全環境。在推動“一帶一路”建設的過程中,要同步加強安全合作。針對以上挑戰,該書提出了在“一帶一路”實施進程中研究和應對安全風險的建議。
第一,妥善處理與沿線國家的政治關係。包括加強對沿線國家的國內政治研究,做好風險檢測和評估工作,防止因其國內政局更迭或不穩定造成中國海外資產或項目的損失;避免投資項目的“政治化”,不宜過度渲染與投資所在國執政黨的良好關係以及項目所具有的政治意義,尤其是在多黨民主制國家中,避免項目成為反對黨或是極端民族主義的攻擊靶子。
第二,合理協調政府與企業關係,鼓勵企業發揮自主性。加強“一帶一路”的風險管理是一項綜合性工程。在政府引導的前提下,更應該強調投資項目的經濟行為,應由企業和亞投行等金融機構完成項目投資的風險評估和收益回報,完善項目安全的法律保障,如在項目合同中,明確規定相關的安全條款,可要求項目所在國提供安全保障,要規定在項目投入使用後,誰來負責項目資產的安全;出現安全事件後,由誰來處置等等。政府更多的應該發揮監督與輔助作用,例如強制性要求中國企業為員工購買保險,通過聘請安保公司提高項目工程的安保措施。
第三,政府應該承擔安全風險的宏觀管理職責,強調安全預警的重要性。構建良好的宏觀投資環境是政府的職責所在,包括加強國家間海上安全合作(如打擊海盜、走私,進行海上救助等),加強次區域性安全合機制的建設,這也是未來實現中國國家安全戰略、構建符合中國利益的地區秩序的重要組成部分。安全預警工作也應由政府承擔職責,諸如組織專家咨詢組對重點國家進行研究,定期發布投資風險報告和投資項目指南等等。
(來源:人民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