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爭議
法官檢察官辭職潮去年未出現
由於本輪司法體制改革涉及利益重新分配,在改革試點期間,改革伴隨產生的爭議也隨之出現,其中法官、檢察官的辭職潮便是其中之一。
據媒體報道,上海一名法官放棄了副庭長職位,選擇去外企做年薪120萬元的法務。廣東一些“80後”的法官也因不願做法官助理而辭職。
在被問及法官流失問題時,上海市高院原政治部主任郭偉清的第一反應是,法官流失問題並不是一個新近才有的現象,“如果把它歸咎於司法改革,是與事實不相符的”。
國家法官學院教授張泗漢一直關注法官流失問題。在他看來,近年來,我國共出現三次法官辭職潮。第一次是2001年前後。這一階段的辭職潮更多的是法官從改善發展空間和待遇出發選擇離職,大部分的流向是辭職當律師,如今很多知名律師就屬於當時“轉身”而來。第二次是2008年至2012年。這個階段有的法官選擇辭職創業、當律師,有的選擇去黨政機關。與上次離職高峰相比,法官在去向選擇上更寬。第三次是2014年,中央提出全面依法治國後,社會各領域都對法律人才提出需求,法官流向企業、政府部門、高等院校、律所等,流向面更寬廣。
“2014年的辭職潮不能認為是司法改革導致的。改革的結果恰恰是為了消滅法官離職的原因,而不是增加離職的因素。”張泗漢說。
廣東省高院院長鄭鄂和張泗漢的觀點一致。鄭鄂在去年全國兩會期間接受新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法官流動的原因高院做了調研,並沒出現像媒體報道的那樣因改革而出現辭職潮。
近日,廣州市中院院長劉年夫接受媒體採訪時也表示,改革期間,廣州中院去年一年辭職的法官只占隊伍總數的1%,是非常正常的流動。
中央政法委有關部門負責人稱,目前與辭職潮正好相反。隨著員額制等改革推進,此前一些優秀法官和檢察官為升任領導職務,到辦公室、研究室、案管辦等崗位,現在這些法官、檢察官都紛紛要求回到辦案崗位,出現了回流潮。這種情況在北京、上海、廣東、吉林、浙江等地十分普遍。
改革難點
領導幹部干預個案全部通報
在中央政法委有關部門負責人眼中,司法改革的核心目的是法院、檢察院依照法律程序獨立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而其前提是要通過配套文件杜絕領導幹部的司法干預。
去年11月6日,中央政法委首次公開通報5起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典型案例。其中就有,雲南省昭通市彝良縣原政法委書記彭澤高干預司法。
2010年,彭澤高干預司法,使得一起已二審終結的民事賠償案被刑事偵查,導致生效判決被推翻,代理律師被追究刑責,證人被羈押,此後該案經有關部門調查得以糾正。
彭澤高的落馬源於2015年3月,中辦、國辦下發的《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和中央政法委下發的《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和責任追究規定》。
根據這兩個文件,對任何領導幹部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情況,司法人員都應做到全程留痕,有據可查。紀檢監察機關還對此建立責任追究制度。
在依法治國大背景下,2014年以來,中央深改組審議通過了33個司法改革文件。與此同時,中央政法委、中央政法單位出台的司法改革配套文件達157件。
中央政法委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本輪司法改革已進入“深水區”,改革的成功與否事關司法公平正義能否實現,如發現有領導幹部干預個案,中央政法委將全部公開通報,依紀依法追究責任。
(來源:新京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