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時間表
●2014年6月6日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司法體制改革試點若干問題的框架意見》,標誌著我國司法體制改革正式啟動。隨後,上海、廣東、吉林、湖北、海南、青海、貴州作為第一批省份開始試點。
●2015年5月5日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二次會議確定山西、內蒙古、黑龍江、江蘇、浙江、安徽、福建、山東、重慶、雲南、寧夏開展推進司法責任制、司法人員分類管理、司法人員職業保障、省以下地方法院檢察院人財物統一管理等4項改革試點。至此,本輪司法改革試點省份達到18個。
●2015年12月
中央司改辦對外發布消息稱,北京、河北等14個省(區、市)作為第三批司法體制改革試點地區已向中央提交試點方案。
●2016年1月
記者從中央司改辦獲悉,今年,14個省(區、市)將正式開始司法體制改革試點,這意味著我國所有省份全部啟動司法體制改革試點。
改革效果
試點法院服判息訴率達歷史高點
本輪司法體制改革主要包括司法人員分類管理制度、司法責任制、司法人員職業保障制度和省以下地方法院、檢察院人財物統一管理四項改革。其中,司法責任制改革是核心。
按照中央預期,司法體制改革將提升審案辦案的效率和質量,確保司法公正。
在中國人民大學訴訟制度及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陳衛東眼中,本輪司法改革的終極目的是讓職業水準高的法官、檢察官來辦案,提高審案和辦案質量,破除行政化干預,無論是司法責任制改革還是司法人員分類管理制度改革,都圍繞這點來進行。
2014年6月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司法體制改革試點若干問題的框架意見》,標誌著我國司法體制改革正式啟動。
在一年半時間裡,我國第一批試點省份——上海、廣東、吉林、湖北、海南、青海的改革已經進入平穩階段,其中,上海、吉林、湖北、海南已經全面推開。2015年,第二批11個試點省份的改革正式啟動,正在按照第一批的改革經驗進行探索。
在“案多人少”的現實背景下,司法體制改革的試點是否真正實現了預期?
來自權威部門的統計數據顯示,從真正辦案的人員來看,上海市法院系統改革後的一線辦案人員增加了18.5%,吉林省檢察院系統改革後的一線辦案力量比改革前增加23.6%。
隨著司法責任制的落實,“主審法官+法官助理+書記員”新型辦案團隊的組建,法官能專心主持庭審、辦案,研究法律問題,辦案質量和效率也明顯提升。
以上海市為例,2015年,改革後的上海全市法院一審、二審的服判息訴率分別達到92.1%和99%,試點檢察院全年無一起錯案。
同時,青海省試點法院的結案數也同比上升80%。廣東試點法院的一審服判息訴率等指標都達到歷史最高水平。
中央政法委有關部門負責人接受新京報採訪時表示,從目前試點法院、檢察院的改革效果看,試點法院、檢察院的辦案效率和質量都有很大提升,中央提出的司法體制改革符合司法規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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