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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司法改革致3千法官轉為法官助理等崗位
http://www.CRNTT.tw   2015-12-01 10:16:24
  中評社北京12月1日電/廣東21個地級市將全面鋪開司法體制改革。昨日,廣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鄭鄂向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21次會議作專題報告時介紹,繼深圳等4市第一批司法體制改革試點後,最近省委決定啟動第二批試點,將全省其餘17個市的中級法院和下轄兩個基層法院以及廣州海事法院、廣州知識產權法院、廣州鐵路運輸兩級法院等全部納入司法體制改革試點範圍,並擬於近期召開全省全面推進司法體制改革推進會進行動員部署。

  其中,最受關注的是法官的分流。實行法官員額制後,按照中央政法編制39%的比例,全省將多出3000多名法官。這些多出來的法官將去往何處?這是法院當前和今後一段時期工作的重點和難點。

  鄭鄂表示,廣東將嚴守中央39%的法官員額紅線,理順審判權、審判管理權與監督權關係,全面落實“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

  現在廣東正在以主審法官選任為人員分類管理改革的突破口。深圳、佛山、汕頭、茂名市試點法院和省高院已基本完成主審法官選任,組建審判責任團隊,並完成了法官助理及司法行政人員崗位調整,目前正在銜接做好首批入額法官的確認工作。

  自去年11月底以來,廣東省按照中央政法委批覆的《廣東省司法體制改革試點方案》,在深圳、佛山、汕頭和茂名4個市的中級法院、檢察院及各2個基層院,開展四項司法體制改革試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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