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日前表示,將會考慮一切可行方案實施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安排,包括研究把相關內地法律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允許內地人員來港執法,即在香港區域內完成兩地出入境手續,方便高鐵乘客。
實際上,“一地兩檢”在國際上多有先例,不同國家之間也常運用,香港作為中國的特區,不應有過多顧慮。香港特首梁振英日前表示,高鐵一定要做到“一地兩檢”,因為內地的高鐵站並沒有口岸的設施,故此“兩地兩檢”並不可行,而香港作為國家一部分,內地也是香港經濟發展最重要的夥伴,如果沒有方便連接內地的高鐵系統,對香港來說是很大的損失。
《香港商報》評論指出,一些反對派人士把“一地兩檢”視為洪水猛獸,在方案仍在研究階段,就先扣上所謂“破壞‘一國兩制’、扭曲基本法,出賣香港”之類的帽子,更生造各種陰謀論,企圖誤導民眾,將本來可以有利香港、有利兩地交流的事情,一棒子打死,而不是考慮如何跨越障礙,尋求解決途徑,造福港人。這種“為反而反”的思維方式,其核心就是不希望香港加強與內地的聯繫。
前有港珠澳大橋因人為阻撓而工期拖長,現在廣深港高鐵香港段又要步其後塵。其實,目光稍微放遠點不難發現,高鐵早一天接通內地,香港早一天受惠,若糾結於細枝末節的爭議,只會撿了芝麻丟了西瓜。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