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港口集團有限公司原副董事長、總經理、黨委副書記李敏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
據河北省紀委消息:日前,經河北省委批准,河北省紀委對河北港口集團有限公司原副董事長、總經理、黨委副書記李敏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李敏違反組織紀律,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嚴重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索取、收受財物;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其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索取、收受財物問題涉嫌犯罪。
李敏身為黨員領導幹部,本應牢記黨的宗旨,對黨忠誠老實,保持清正廉潔,恪守社會道德,但他嚴重違反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李敏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察廳報省政府批准,給予其行政開除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來源:河北省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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