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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社香港12月2日電/據河北省紀委消息:日前,經河北省委批准,河北省紀委對衡水市政協原主席、黨組書記王寶軍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王寶軍嚴重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財物、收受禮金。其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問題涉嫌犯罪。
王寶軍身為黨員領導幹部,本應牢記黨的宗旨,嚴守黨的紀律,保持清正廉潔,但他嚴重違反廉潔紀律,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王寶軍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河北省民政廳原副廳長、黨組副書記劉萬青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
據河北省紀委消息:日前,經河北省委批准,河北省紀委對河北省民政廳原副廳長、黨組副書記劉萬青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劉萬青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索取、收受財物,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其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索取、收受財物問題涉嫌犯罪。
劉萬青身為黨員領導幹部,本應牢記黨的宗旨,嚴格遵守黨的紀律,保持清正廉潔,但她嚴重違反廉潔紀律,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劉萬青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察廳報省政府批准,給予其行政開除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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