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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關係的中華文化建構
http://www.CRNTT.tw   2015-11-17 10:18:07
 
  文化(Culture)是在特定的時間與空間,人們的生活方式; 其可謂是人類知識、信念、行為的整合模式,其取決於繼承世代的學習和傳遞知識能力;也是習俗信仰、社會形式,以及種族、宗教或社會群體的物質特性;同時亦是一組共用的態度、價值、目標與實踐特質。

  中華文化就是上述文化定義的指涉對象。從兩岸關係來看,中華文化可以為大陸與台灣提供同質性的認知平台。因為大陸文化是在中華文化的發源地持續發展,台灣文化則是在中華文化的基礎上開拓發展;這些同中有異、異中有同的中華文化發展契機,包括了語文、音樂、戲劇、美術、宗教、道德、風俗、生活等諸多層面均可見到。

  但是基於同樣文化根源的發展,卻不一定保證會建構出同質性,因為文化會隨著時空範疇的差異,也就是面對時代變遷產生的現代化(Modernization)發展差異,以及不同地域形成的本土化(Localization)特質差異,使得“同質性”反而趨向“異質性”,由認同轉向疏離

  這就涉及兩岸對於彼此的認知,而這種認知又涉及彼此關係的建構,因此可從建構主義(Constructivism)觀點加以分析。雖然此處所指的建構主義屬於國際關係理論,兩岸關係又與國際關係有所差異,但其可以豐富解決問題的思維,所以本文擬從兩岸關係的文化建構出發,進而論述中華文化如何進行兩岸關係的聚同化異。

  原則上,建構主義的命題就是“人(Humans Beings)是社會現象(Social Beings)”,亦即我們之所以是人,是因為我們的社會關係;換句話說,社會關係造成或建構了人,我們自己讓我們成為如此存在的實體。相對的,我們造成了世界成為現在的樣子,其來自於自然界提供的原始材料,經由彼此之間的互動和交談而形成。

  建構主義者認為,行為主體者的能動者(Agent)在互動中形成結構(Structure),而結構又回頭影響了能動者,所以能動者與結構彼此相互建構,互為主體。進一步說,能動者在與其他能動者的互動過程中,界定身分、確認利益之後,採取行動,形塑結構;相對地,結構也影響能動者,對於身分與利益的認知,接著影響能動者的行動。

  至於建構主義的文化,意指承載著習慣或法律,有關民族國家權威或認同的集體模式(Collective Models)。既是一套評價標準,例如規範、價值;也是認知標準,就像規則、模式,定義體系存在什麼社會行為者、他們如何運作,以及與他人的關係如何。

  換個角度來說,文化是社會共用知識(Socially Shared Knowledge),也就是介於個體之間共同且相互關連的知識。事實上,各個主體間可以有相同的知識,例如國際關係的現代主流強調和平,但這僅止於各自認知;如果要成為文化,就必須有所關連,譬如相鄰的國家願意捐棄成見,推動和平,付諸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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