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庸的道理經緯萬端同時切要可行,然而後人常常不求甚解,以致於多有誤解。例如中庸重視親親尊賢,“仁者,人也,親親為大;義者,宜也,尊賢為大。親親之殺,尊賢之等,禮所生也。故君子不可以不修身;思修身,不可以不事親;思事親,不可以不知人;思知人,不可以不知天。”《中庸第二十章》此處親親者也,在於思於親,人若不能處理好親近之人的各種關係事務,又如何能處理妥公眾的事務而不會有所悖亂?這是以小明大,以近推遠。然而,後人卻誤將親親解釋為“親私其親”,凡事徇私濫情,一字之別,去道遠甚!
如今大陸方面擁有較多的空間與人力、物力資源,台灣方面則在社會、政治發展上有較多元的嘗試與表現,雙方有不同的價值觀與政治運作制度差異,未來該如何協商統合?學者們會有不同的發想,能否實現,端看主政者的氣魄與擔當,例如民國初年南北政局即未一統,人民教育程度嚴重落後,學界即有若干知識分子從事鄉村建設,推動地方自治,普及與提升民智。今日我們能否開放胸襟,容許大陸開放若干地區進行兩岸統合後的共治實驗?其名稱可以視實際目標與性質彈性規劃,此處不妨概括統稱作:“兩岸共治民生實驗區”。
具體來說,即是為未來和平統一作不同的路徑規劃,雙方無須堅持主從,而是允許大陸與台灣的各黨派、與政經產學各界有志於和平建國的人士,提案規劃合作共治該特別實驗區。此實驗區無涉主權的爭議,而是共同規劃開發適合民居的理想生態模式,有一定的地方自治嘗試,需要結合地區原來生態發展經濟,尊重當地的族群關係與文化多樣性。而其參政權方式的行使,允宜有較大的空間嘗試,例如人民可以選舉、罷免該實驗區的民意代表及行政首長。該實驗區內的自治法規經區內民意授權,民意公決可以訂定,但是,不能有與兩岸政府現行主權行使為敵的立法,其區內經社與政治活動的規範,可以和兩岸現行政府法令規範有別,但不能有攻訐或包庇攻訐兩岸現行政府的經社與政治活動。因為兩岸有志和平統一的菁英如能藉此平台創新,各個平台之間就會形成一種良性的制度競爭與調和。假以時日,人們對於實驗區的種種表現,可以評估其效益,決定是否納入兩岸各自現行的體制內,也可以因為合作推動實驗區的善意經驗,形成彼此的相互信任感,未來擴大推動兩岸的政經社會統合議題時,才會有較大的社會共識。
這種兩岸共治的實驗區會不會形成地方割據或是治外法權的特區呢?過去中國受到外力侵擾,國內有租界與治外法權的拋棄,一談到政治變革就會牽動民族情感的敏感神經,現在兩岸合作不需存有租界與治外法權的疑慮,而是朝向兩岸和平發展、和平統一的大目標,共同集思廣益的作法,缺乏自信的人才會從最卑劣的動機去醜化、去防堵任何兩岸的合作機會。
中華文化振興是全球華人共同的心願與責任,它的指導原則,不是泥古返本,而是溫故創新。因為溫故創新,就必須依據現代的生活需求標準,對文化傳統的價值系統和價值觀念,應重新加以評估、研判,而予以甄選;壞的不合時需的予以改革,好的合乎時需的予以保留,並將其融合於現代的科學精神,而予以發揚光大,這才是中華文化振興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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