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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文化復興與兩岸文化發展
http://www.CRNTT.tw   2015-11-17 09:39:05
 
  自中英鴉片戰爭開啟中國對外割地賠款,甲午戰敗於日本,割讓台灣,一百七十餘年以來的中國近代史可說是一頁屈辱的滄桑史,無論變法圖強,還是立憲革命,中國始終內憂外患動盪不安,以致中國人的自信心終究欠缺底氣,期待文化復興,或是發動文化改造的念頭與行動持續在推演著。十九世紀中葉,中國想洗刷國恥,重拾富強及外國的敬意,其努力的方向是“師夷長技以制夷”,“中學為體,西學為用”的方式尋求國家的“自強”。但二十世紀以後,中國的思想家們開始認真思索,中國必須採行更深遠、更激進的改革手法,有的人看重中國傳統文化的價值,在追求富強與現代化(某種程度的西化)時,兼顧傳統價值的相容並蓄;有的人則懷疑傳統,認為中國近代落後、無法適應現代世界的原因正是傳統文化的包袱(尤其是儒家的價值觀),所以主張“全盤西化”,徹底打破孔教的枷鎖,影響所及,中國成為各種國際思潮在華的實驗場,“好幾世代的改革家不斷地追求富強,耗盡精力想給國家的東西,等同一系列經濟、知識、文化及政治方面的器官移植。” 最後卻發現,全盤外求,否定自身的傳統去學習外國模式,可能帶給自身許多麻煩,因為中華文化有其獨特性與自我調適的能力,外爍型的文化改造固然可雷厲風行於一時,卻往往留下一些橘逾淮而為枳的果實。

  上個世紀一戰結束,中國受挫於巴黎和會中山東權益被盟國出賣,知識青年發起了“五四運動”,呼籲“外爭國權,內懲國賊”,同時追求“民主”與“科學”,及推動白話文與新文藝(亦有稱作新文化運動);三零年代的中國曾有“新生活運動”的提倡,六零年代的中國大陸曾有“文化大革命”的改造,同時期的台灣也有“中華文化復興運動”的推動,然而,事後觀之,其各有所偏重與偏廢,運用政治力推展社會動員的方式進行文化改造,最怕流於形式、流於表面,落入“上有所好,下必有甚焉”的結局。唯有以改善民生為基礎的社會實踐,方能使百姓安居樂業。春秋時代的管仲重視禮義廉恥,他在推動禮義廉恥的價值觀時,也必須先讓人民“倉廩實,知禮義;衣食足,知榮辱”。如果人民溫飽尚且不能滿足,親人罹病無法就醫就養,這時政府還想期盼人民有文化品味,豈不緣木求魚?反之,如果國家的生產力(今日通常以GDP衡量)已有長足的提升,社會的基本教育、公共運輸、公共醫療、社會住宅、托育及養老照護等制度與人力卻還遲遲沒有到位,這時想要推動復興文化、文化建設,恐怕仍是緩急非所宜。最多只能成就於一時一地,而非讓全民共用社會繁榮的福祉。所以,當代文明的國家,必須也是社會福利比較完備的國家。

  三、過往文化(革命/復興)運動的反省

  中華文化要復興什麼,有那些具體的事物要復興?中華文化要如何復興,有那些具體的目標與方法、步驟?前節提過民間曾有自發的五四運動,政府曾自上而下推動的新生活運動,兩岸分治後各自帶有政治動機的文化大革命、文化復興運動, 這些重大的文化活動分別對中國傳統文化有所批判,有所肯定,有所改造,有所繼承。到底這些活動對於中華文化的傳承發揚有何功過?對於中華文化立足於當代世界有何啟迪意義?

  1、五四運動

  五四運動發生於1919年5月4日北洋政府主政時期的北京,為以青年學生為主的學生運動,包括動員了廣大市民和工商人士等社會各階層廣泛參與的一次示威遊行、請願、罷課、罷工和暴力對抗政府等多形式的行動。五四運動也被稱為“新文化運動”,因為事件前後期正在推動著白話文運動,伴隨著在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後舉行的巴黎和會中,列強把德國在山東的權益轉讓給日本,激發了中國人的愛國心。當時北洋政府未能捍衛國家利益,國人極度不滿,從而上街遊行表達不滿。當時最著名的口號之一是“外爭國權(對抗列強侵權),內懲國賊(懲除媚日官員)”。所以五四運動的重要影響之一也是青年愛國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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