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目前已獲刑的“老虎”,貪腐跨度越長,被追訴的時間越久。在12名被判“受賄罪”的落馬高官中,有11人被法院追訴的時間超過10年。其中,被追訴時間最久的是季建業,長達23年;最短的是王素毅,也有9年之久。
這些落馬高官的貪腐起點大多是在擔任廳局級領導職務期間。而在中央部委擔任領導職務的落馬高官,在擔任司局級職務期間為貪腐重點,如劉鐵男擔任國家發展計畫委員會產業發展司司長後。
李春城、王素毅、李達球、廖少華、陳安眾、倪發科、陳柏槐等這些在地方落馬的“老虎”,大多數是在擔任市委書記、市長等廳局級主要領導職務時開始腐敗。
此外,也有一些“膽子大”的,如季建業在1992年擔任中共江蘇省蘇州市吳縣縣委副書記兼太湖度假區工作委員會書記時,就走上了不歸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