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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居住證制度 暫不能實現同城同權
http://www.CRNTT.tw   2015-01-05 08:17:05
  中評社香港1月5日電/《居住證管理辦法》結束了29天的公開徵求意見,這是戶籍制度改革的重要一步。從內容看,其許諾的9項基本公共服務、6項便利無疑是進步。但居住證能否改變中國2.45億流動人口的生存現狀,尚有地方、部門利益要協調。

  夜晚7點,北京四環邊上的一家小店。

  據北京青年報報道,老闆趙大明正倚著冰櫃看電視,邊上,一道簾子將10平方米的店舖與生活空間隔開。聽聞一種新的居住證或將推出,符合居住半年、有穩定住所等條件即可辦理,他並不相信:“真有這樣的證,全國的人不都跑來北京了?” 

  這一天,1月2日,國務院法制辦結束對《居住證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歷時29天。

  介於戶口與暫住證之間的居住證制度,北、上、廣、深等一線城市多年前早已自發探索。徵求意見稿的一大突破在於,試圖將該制度推廣到“設區的市級以上城市”——全國285個地級市中,僅4個沒有設區。

  趙大明難以置信的邏輯,也是某些地方政府長期以來的做法。在調控城市人口規模的思維中,對流動人口的社會福利加以限制是常用手段。

  按照國家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2014年11月發佈的報告,到2013年末,全國流動人口的總量為2.45億,超過總人口的六分之一。

  多位受訪學者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徵求意見稿許諾的9項基本公共服務、6項便利無疑是進步。但居住證能否改變2.45億流動人口的生存現狀,尚有地方、部門利益要協調。

  “它其實是希望在戶籍之外找到一個新的載體,用來承載流動人口的權利和福利。”復旦大學社會發展與公共政策學院教授彭希哲認為,這是朝逐漸剝離戶籍福利的方向走,“就中國目前來說,這是正確又相對容易實現的事情。” 

  令人擔憂的隱形限制 

  根據這份由公安部起草的徵求意見稿,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設區的市級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只需符合“有穩定就業、穩定住所、連續就讀”3個條件之一即可申領居住證。

  趙大明對如此低的申領條件不敢相信。他從北方某省來京謀生已15年,2004年前後開了一家食品店。那時,北京已經推行《北京市工作居住證》,持證者可享受京籍居民才有的部分待遇,如購房、上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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