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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居住證制度 暫不能實現同城同權
http://www.CRNTT.tw   2015-01-05 08:17:05
 
  獨生子女費無疑屬於9項基本公共服務中的“計畫生育服務和獎勵優待”。根據徵求意見稿,如果流動人口的這部分錢由流動人口所在地支付,在全國獨生子女獎勵尚無統一平台的現狀下,這無疑是不小的數字。

  而其餘8項基本公共服務、6項便利,幾乎每一項背後都包含一筆開支,每一筆開支又與戶籍存在千絲萬縷的聯繫。

  “解決這個問題,最重要的是財政分配體制,到底一個地區的公共服務多少由地方承擔,多少由中央承擔。”喬曉春直言,如果這個問題沒有解決,必然會導致地方對改革不積極,從而提供的公共服務十分有限。

  在陸傑華看來,這一問題有可能通過中央財政的轉移支付來解決,但“可能性不是很大”。

  他認為,可以將為流動人口提供服務的效果納入中央對地方的考核機制,加強監督和執行效力的評估,以此提高地方積極性。

  彭希哲則分析,目前,上海有近1000萬外來人口,其中約900萬是年輕人。作為上海外來人口的主體,年輕人為上海帶來的經濟效益超過上海為他們提供的公共服務。

  “的確,一個地方增加外來人口會增加公共服務的投入,給當地帶來壓力。但是,外來人口很大程度上是做了貢獻的,並不是無償享有政府的公共服務。”彭希哲說。

  他認為,某些基礎公共服務其實對地方財政壓力不大。他以社會保障舉例說,醫保和養老保險都是以繳費為基礎的,應該自身收支平衡,如果虧空,一般會有財政補貼。中國大量的人口流動其實都是年輕人的流動,而年輕人享受養老資源、醫療費用都是相對比較少的。

  多位受訪學者的共識是,居住證的餅能攤多大,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地方財政的支持力度。所以,不同城市對居住證的定義不完全一樣。

  很多人並不想永久待在一座城市 

  在戶籍改革的路線圖中,新的居住證制度與城市化進程聯繫在一起。

  彭希哲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徵求意見稿所提的居住證制度本是全國統一,但在實際執行中,不同類型、不同層級的城市都不一樣。小城市可以直接給戶籍,大城市可能會比較廣泛地使用居住證服務和管理,或使用積分落戶的辦法配合居住證的使用。

  徵求意見稿體現的正是這一原則。條文明確,居住證發放地政府應根據四種類別,確定落戶條件。這四類是建制鎮和小城市、城區人口50萬至100萬的中等城市、城區人口100萬至500萬的大城市、城區人口500萬以上的特大城市。

  徵求意見稿規定,特大城市應當根據綜合承載能力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以具有穩定就業和穩定住所、參加社會保險年限、連續居住年限等為主要指標,建立完善積分落戶制度,合理設置積分分值。外來人口較多的北京、上海、廣州即屬於特大城市。

  上海、廣州已推行積分落戶制,且該制度是建立在本地的居住證制度之上,持證者擁有某個積分即可落戶。相比“計畫落戶”,這種“條件落戶”的方式顯然更加公平。

  目前,北京尚未實行該制度。上海、廣州是否會照搬原有積分制,還有待觀察。

  在彭希哲看來,戶籍制度的改革是一個過程。上海在過去接近20年時間,從暫住證、就業居住證、人才居住證,過渡到普遍的居住證,在此基礎上建立積分制的變遷,再把能不能享受入學、購房、廉租房都和積分相聯繫。2013年7月1日,上海迎來積分制居住證時代。

  彭希哲說,一些地方官員覺得,外來人口是想留在某座大城市。“實際上你去問外來人口,城市的生活成本那麼高,很多人並不希望永久呆在這個城市,只希望在生命的某一階段在這工作、學習、歷練,只是希望我在這的時候能給我住房、看病、就業等服務,他要求的並不是戶籍,而是相關的福利。” 

  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政策研究中心秘書長唐鈞認為,除了提供公共服務之外,居住證的另一功能在於,以公共服務讓被服務者進行信息登記。

  “現在的居住證或者戶籍改革,不以促使人口在全國範圍內自由流動為目的。這個制度還只是你到我這個城市,我用什麼為你提供服務,便於我們管理。”彭希哲說,居住證只是過渡方案,不是戶籍改革最終目標。

  本應享有的權利通過辦證才能享有,這引起一些學者的警惕。唐鈞認為,綠卡式的居住證在一國之內將公民分成3種身份——戶籍人口、持居住證的人口、既無戶籍也不持居住證的人口——這有可能產生“社會排斥”。

  劉威沒有花時間去感受這些。和大多數打拼的年輕人一樣,他工作繁忙,試圖在這座城市中找到說服自己留下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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