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費3、4千元購買“隨心飛”“快樂飛”機票套餐服務,就能在一段時間裡、一定條件下,不限次數飛行。這看起來或是一件挺舒心的事。可是,對於多家航空公司推出的無限次“隨心飛”,隨著大家出行的增加,不少人發現“隨心飛”變成了“鬧心飛”。
4月6日,購買了南航“快樂飛2.0”的刀女士向媒體反映,目前已遭遇14次航班變更,最鬧心一次曾連續3次變更航班,連鎖反應導致後續安排落空,產生了實際損失。
此前報道:央視曝光!“隨心飛”套路太深“隨心飛”類服務產品是特殊時期、特定環境下的產物。為應對疫情衝擊,去年以來,東航、國航、南航、海航等多家航空公司相繼推出“隨心飛”類機票套餐服務,銷售異常火爆,一度還造成了綫上擁堵。
在航空市場冷清之時,產品持有人出行尚能正常。可隨著近期國內航空市場逐步回暖,相關產品的履約兌現就變成了堵心的問題,暴露和放大了消費者的出行風險。在網絡投訴平台上,搜索關鍵詞“隨心飛”發現,相關投訴超過了400件。
近日,有想在五一出行的消費者稱,協議只有五一節當天不能用,4月30日和5月2-5日都應該是能用的,但是直接點進去查詢的時候,航班都不顯示出來了。不從隨心飛平台進去,直接查詢航班,航班就是有的。消費者質疑,說好的“隨時飛、隨地飛”呢?
需要指出的是,無論名稱叫“隨心飛”還是“快樂飛”,這類產品實際上是有附加條件的。曾有法律人士分析過六種不能“隨心”的情形,通俗說來就是:小孩不隨心、退換不隨心、當日往返不隨心、兌換票數不隨心、改簽不隨心、退票不隨心。
消費者應明了,一旦購買了航空公司“隨心飛”類產品,產品《使用規則》便成為了兩者之間的協議條款,直接約束雙方的行為。消費者還應明了,這種價格優惠是以消費者一方讓度部分權利的方式達成的。正是因為權利讓度,構成了消費者出行的潛在風險,可能會帶來金錢和時間等損失。消費者對此應該有所預期。從法律上講,刀女士三個月遭遇14次改簽,航空公司也是在按合同辦事,無可厚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