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派。他們認為國家無處不在且永遠是自由的敵人,斯科特舉了一個例子,美國民權運動期間發生了小石城事件,艾森豪威爾總統下令國民警衛隊護送黑人孩子上學——如果沒有國家機器的直接介入,天曉得事態最終會發展成什麼樣子。更何況,並非只有國家可能會限制自由,早在國家出現之前,那些前現代叢林法則之下的戰爭和奴役、那些來自思想和觀念的自我審查和禁錮對自由的破壞,遠比現代國家的有形束縛多得多,這正是“破山中賊易,破心中賊難”的道理所在。三是市場派。準確地說,他們更接近於古典自由主義時代的市場原教旨主義者,信奉市場擁有“搞定”一切的偉力,對財產和地位的極端不平等具有極大的容忍度,甚至主動尋求這一狀態的達成。幾年前曾引發軒然大波的國內某廣告公司“年紀越大,越沒有人能原諒你的窮”的文案設計當屬此類,足見這種看似與時代格格不入的社會達爾文主義,其實從未絕跡。而在斯科特看來,如果為了拒斥政府和廢除國家制度而回到一種“自願賣身為奴”的野蠻圖景,那無疑是自甘墮落,背棄了無政府主義倡導互助以求平等的初衷。
那麼,斯科特版本的無政府主義究竟意蘊為何呢?通讀這二十九篇“碎片”,我認為可以概括成三句話:無序未必真混亂,小資何嘗不英雄,人間正道是自然。
第一,無序未必真混亂。斯科特寫作的時間,距離英國的倫敦騷亂和美國的占領華爾街運動相當近,他顯然是草搖葉響知鹿過、鬆風一起知虎來、一葉易色而知天下秋,從這兩起事件中精准地預估到未來的社會反抗運動的新趨勢,即抗議行動不再刻意尋求組織化,而是訴諸平民動員,以非制度化的擾亂,設定社會議程,進而成功引發上層精英的關注,促發結構性變革。分散化、小規模、無領袖、不表達明確目的的行動策略,既幫助他們躲避來自政府的報復,也以一種極其難纏的方式把慣常隱藏於歷史深處的下層政治力量激活,這種看似無組織的行動卻是一種組織力超強的政治自覺和集體共謀。
在這個意義上說,二十一世紀的第二個十年間發生的諸多社會現象,其實是有著精心算計的、粗中有細的集體行動。在斯科特的政治社會學譜系中,他也把這種不服從稱為“日常形式的抵抗”(everyday forms of resistance)。因此他主張人們有必要每隔一段時間就去反抗一些細小的、沒有道理的法律,比如在紅綠燈間隔顯然過長而又與實際路況完全不符的情況下,闖過去,以理性原則修正機械的規則。正如青年馬克思在《萊茵報》上的那篇檄文《關於林木盜竊法的辯論》,當一個國家絕大部分地區以柴火做飯取暖,而該國絕大部分林木歸私人所有,林木管理條例規定在森林撿拾柴火或采摘野果屬於盜竊行為,要受到刑事處罰。那麼真正有罪的恐怕就不是普通民眾,而是法律和制度本身了。當平素隱匿於史册、名不見經傳的老百姓喊出“王侯將相,寧有種乎”“等死,死國可乎”的時候,一定是社會病了,病得無藥可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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