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12日電/浙江從今年7月起,明確開征揮發性有機物排污費的試點為石油化工、包裝印刷兩大行業。
浙江在線訊,12月1日,由環保部對外合作中心、省環保廳等主辦的大氣污染防治研討會在杭州召開,專家們圍繞“揮發性有機物(VOCs)排污收費政策”等展開研討。
今年11月,省環保廳發布《關於浙江省揮發性有機物排污收費試點有關具體工作的通知》(意見徵求稿),醞釀已久的揮發性有機物排污收費落地,並逐步規範。
根據國家要求,“十三五”期間,揮發性有機物排放列入總量控制指標。明年,浙江省將爭取減排4.2萬噸。至2020年,浙江省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將在現有基礎上削減20%,空氣質量達標天數比例由2015年的78.6%提高到82.6%以上。
兩大行業開展收費試點
作為新事物,揮發性有機物排污收費在全國尚處摸索階段。
當前我國複合型大氣污染態勢嚴峻,PM2.5濃度居高不下。2015年上半年,全國338個城市中,以臭氧為首要污染物的天數占大氣污染超標天數的13.4%,僅次於PM2.5和PM10。
與國外揮發性有機物定義不同,我國的揮發性有機物定義較寬泛,即“能夠參加大氣光化學反應的有機物均稱為揮發性有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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