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此同時,浙江還將繼續堅持優化手段、提升服務,繼續唱響為民服務的最強音,切實打通服務基層、服務企業、服務群眾的“最後一納米”。堅持問題導向,深入企業提供精准服務,幫助企業建立完善矛盾糾紛預防和化解機制;不斷運用互聯網手段優化便民措施,實現勞動爭議處理過程中的“最多跑一次”甚至“跑零次”;持續優化仲裁機構法律援助工作,為生活困難的勞動者提供更加優質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務。浙江新聞+ 一 浙江勞動仲裁工作“率先”記錄
2003年,浙江成立全國首家省級仲裁院。
2011年5月起,浙江開展在仲裁機構設立法律援助工作站試點工作,目前全省各級仲裁院均已設立工作站,實現“應援盡援”。
截至2011年6月,浙江全省所有縣(市、區)均成立仲裁院,成為全國第一個實現仲裁院實體化全覆蓋的省份,提前三年完成人社部仲裁司下達的目標。此後,又從仲裁庭配置、安全保衛、配套保障等十個方面進行規範化建設。
自2013年上半年起,分三期啟動信息化建設,分步開發,仲裁辦案系統、仲裁員管理系統、仲裁案件監測管理系統成熟運行,網上調解仲裁服務平台即將上線,不斷實現從“調解仲裁信息化”向“信息化調解仲裁”轉變,從“信息化調解仲裁”向“互聯網+調解仲裁”升級。2017年9月,人社部仲裁管理司專門在浙江召開現場會,推廣浙江經驗。
2014年,浙江全省鄉鎮街勞動爭議道調解組織建設率先實現全覆蓋,目前規模以上企業調解組織建設率達93.8%。
2015年,全國第一部調解仲裁地方性法規——《浙江省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條例》出台,此後又出台一系列配套措施。制度的不斷完善與細化,不僅讓勞動仲裁機構處理案件更加有法有規可依,也讓仲裁工作更加高效、便捷。
2016年9月,為幫助勞動者簡便迅速維權,浙江開展仲裁案件要素式辦案模式改革試點工作,最短期限內解決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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