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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長制:先行先試的浙江經驗
http://www.CRNTT.tw   2016-12-15 10:22:22
 
  11月21日下午,常山縣委書記葉美峰來到龍繞溪邊,這已是他到任一周內的第二次現場巡河。初到常山履新的葉美峰希望能在最短的時間內認識、了解常山的水,當好常山的總河長。

  “常山是錢江源的第二道關,我們上游的幹部群衆應該有保證‘一江清水送杭城’的政治自覺和生態自覺。”葉美峰為包括自己在內的常山河長們提出了新的治水要求:今後,常山要把治水從“大動脈”延伸到“毛細血管”,花更多精力在庫塘溝渠等小水系的整治保潔和水質提升上。

“  河長不好當,河長要當好。”近3年來,全省共有近千名幹部先後被追責,對河流湖泊盡心盡責的保護,已經成為全省河長的共識。

  在浙江,各地都把河長制落實情況納入“五水共治”工作考核的重要內容,並逐級對每位河長履職情況進行嚴格考核問責,作為黨政領導幹部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

  此外,30個省委“五水共治”督查組明察暗訪,把河長制落實情況作為督查的重要內容。各級人大、政協通過執法檢查、專題審議協商、委員視察等形式,對河長制落實情況進行監督。

  近年來,浙江省委、省政府先後出台了河長制長效機制、基層河長巡河、河長牌規範設置、入河排污口標識等一系列長效管理機制,全省所有河道每天有人巡有人管,巡後有記錄、發現問題有處置,基本做到日查日清、事事有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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