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浙江省委、省政府出台了《關於全面實施“河長制”,進一步加強水環境治理工作的意見》,要求到2013年底,省、市、縣、鎮(鄉)四級河道實現“河長制”全覆蓋。
2015年5月,浙江省委辦公廳下發《關於進一步落實“河長制”完善“清三河”長效機制的若幹意見》,對“河長制”的組織架構、河長牌的設置、河長巡查制度等進行進一步明確。
如今,浙江省已經形成了強大的五級聯動的“河長制”體系:6名省級河長、199名市級河長、2688名縣級河長、16417名鄉鎮級河長和村級河長42120名,還配備了河道警長、民間河長。全省共計6.1萬名河長用3年時間,寫就了一部現代版“大禹治水”壯歌:全省共消滅6500公裡垃圾河,整治“黑臭河”超過5100公裡,城鄉水環境明顯改善。
截至11月底,全省221個省控斷面水質Ⅲ類以上占76.9%,比2013年提高了13.1%;劣Ⅴ類水斷面占2.7%,減少了9.5%,垃圾河、黑臭河基本消除。
軍令狀,挑起河長擔子
經濟發展領跑全國的浙江,也比其他地方更快地領略到了綠色發展之要、生態保護之重。
近期,衢州市5個縣(市、區)主要領導集中到任,他們上任後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認河、巡河,簽訂河長履職承諾書,立下軍令狀,挑起河長的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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