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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醫保基金案件屢屢發生,制度漏洞亟待完善
http://www.CRNTT.tw   2020-10-05 13:15:17
  中評社北京10月5日電/據經濟日報媒體報道,生活中,如果有人以幫忙買藥、自己醫保卡未達報銷門檻等理由,借用你的醫保卡,可得小心了!因為你出租或出借自己的醫保卡,有可能被不法分子拿去騙取醫保基金。切不可為了蠅頭小利,出租出借自己的醫保卡。

  近年來,一些單位和個人想方設法鑽規則漏洞,搞商業賄賂,進行上下串通,大肆騙取國家醫保基金。從發生的多起詐騙醫保基金案件看,動輒人均涉案幾百萬元。如何保護好我們的醫保卡?醫保制度還存在哪些漏洞需要補充完善?請看記者的採訪。

  詐騙醫保基金案件多發

  日前,記者從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獲悉,2019年8月至2020年8月,該院及轄區審理了詐騙醫保基金案件35件,被告人47人,犯罪金額達4600餘萬元,人均涉案金額近100萬元。其中,一人被判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5人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北京二中院刑二庭庭長譚勁鬆分析指出,詐騙醫保基金涉及藥品生產企業、醫保定點醫院、處方醫生、持卡患者、贓款折現多個環節,各環節之間及內部相互勾結,共同騙取醫保基金。

  據介紹,騙取醫保基金犯罪方式和類型通常表現為:醫療機構工作人員詐騙醫保基金,冒用他人醫保卡,大量開藥,大量收集醫保卡,非法大量收集藥品等。

  北京二中院發布的典型案例顯示,某社區衛生站系北京市醫保定點醫療機構。自2011年至2017年,該衛生站法人代表張某、藥房負責人王某、會計孫某、護士李某共謀,採用偽造藥品入庫登記、虛假錄入藥品數量、虛假掛號等方式騙取醫保基金共計3000餘萬元。法院經審理對被告人張某判處無期徒刑,對王某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對李某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對孫某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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