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騙取醫保基金案件多發的現象,還暴露出違規開藥和環節制度存在漏洞。有的醫生開藥時未核對身份。日常就醫中,一些行動不便的老人會讓親屬朋友代為開藥,醫生通常不會審查、記錄代開藥人身份情況,客觀上也難以審查代開藥的人是否是老人親屬,這就讓職業“藥販子”冒名就診有了可乘之機。
調查發現,不同醫院間缺乏聯查機制。根據相關規定,急診一次性開藥量不超過3天,一般情況不超過7天,病人行動不便等情況不超過14天,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病藥品,一次性可開一個月的服用量。而在相關案件中,行為人同一天或幾天內輾轉多個醫院開出同一類藥品,如果不同醫院之間有即時聯查機制,則其難以短時間內大量開藥。
防範漏洞管好個人醫保卡
該如何防範漏洞,保護好我們的“救命錢”?避免此類案件的發生?
譚勁鬆建議,加強對醫保參保居民的法治教育,對違規出借、出租醫保卡的持卡人,要加大行政處罰力度,視情況給予暫停一段時間醫保待遇的處罰,構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責任,營造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法治氛圍,充分發揮法律一般預防作用。
法官還建議,在強化本人就醫措施的同時,醫療機構要嚴格貫徹醫保開藥規定,明確醫生開藥核查身份的責任。對代開藥情況,在制度規定上明確代開藥人身份留痕,嚴格執行一次性開藥量的規定,盡量防止一次性大量開藥情況發生。
調查發現,很多違規收集藥品和醫保卡的“藥販子”在醫院附近活動活躍,醫院門口擺攤收卡現象較多,一些藥店長期從非正規渠道收購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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