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三青團中央直屬台灣區團部籌備處設於原台北信用組合。謂“三青團(台灣區團)籌備處就設在這個五層樓的‘菊元’百貨上”不確。
李嚴秀峰的口述史指出:“陳逸鬆當年是青年團台北分團負責人之一,但他自己沒有弄清楚”。在我看來,李嚴秀峰的批評是中肯的。當然,陳逸鬆作為老人,記憶有些誤差是可以理解的。
審訊記錄:另類的口述史
政治極端化或極端化的政治對民生的傷害是災難性的。這個道理台灣民眾懂的。
近年,《戰後台灣政治案件叢書》一本接一本地出版,審訊記錄一件又一件地公布。在我看來,審訊記錄簡直是另類的口述史。其格式完全合於口述筆錄:也有訪談(審訊)時間、地點,訪(審問者)、談(受審人)雙方的問、答(包括追問和補充回答)及簽名;其解讀原則也包括了“硬傷”和“硬道理”:盡可能不發生誤讀歷史的“硬傷”,盡可能發現近於歷史真實的資訊。
茲舉例說明和證明。
《戰後台灣政治案件叢書》之《李荊溪案》收有同案楊夢周的受審記錄多種,包括“1970年11月4日16時”在“司法行政部調查局”,“1970年12月9日11時”在“司法行政部調查局”的“調查筆錄”,“1971年2月17日上午10時”在“本處(台灣警備總司令部軍法處)第二偵訊庭”的“偵訊訊問筆錄”,以及楊夢周“親筆”的《我認識的俞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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