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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台灣新當局在處理兩岸關係上能否做出正確抉擇? |
中評社╱題:“論述有調整 後續視行動——評蔡英文520就職演說” 作者:嚴峻(北京),全國台灣研究會研究部主任
眾所矚目的台灣地區新領導人就職演說內容終於公之於世。其中最引發各界關注的有關兩岸關係的部分,同以往蔡英文的相關表態對比,在論述內容上有所調整,但還是令人遺憾地保留了相當的模糊態度,未能就承認“九二共識”及“兩岸同屬一個中國”進行清晰表述。對此,大陸方面明確認為是“一份沒有完成的答卷”;國台辦、海協會並提出,只有確認堅持“九二共識”這一體現一個中國原則的共同政治基礎,兩部門聯繫溝通機制才能得以延續。未來台灣新當局在處理兩岸關係上能否做出正確抉擇,人們拭目以待。
為何說蔡英文沒有講清楚
中國大陸方面維護、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態度是堅定的、一貫的,不因台灣島內政治生態的變化而改變,但也高度警惕兩岸關係可能受到破壞的因素。2014年台灣地區“九合一”選舉後,民進黨重新上台執政的態勢已相對明朗。到了2015年,當一個團結的民進黨與一個內部矛盾重重、外部批聲四起的國民黨形成鮮明對照時,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蔡英文成為台灣地區新的領導人幾成定局。中國大陸方面對台灣政治形勢演變是清楚的,在希望繼續維護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大局的考慮下,通過去年底兩岸領導人新加坡會面發表講話的機會,鄭重呼籲:“(台灣)無論哪個黨派和團體,不論其過去主張過什麼,只要承認九二共識的歷史事實,認同其核心意涵,我們都願意同其交往。”這段話顯然主要是針對即將重返執政地位的民進黨。
一些學者認為:這表明了大陸方面在堅守兩岸關係政治基礎這一根本性、原則性問題上,不因台灣政權輪替而改變的堅定立場,同時也展示了某種靈活性與善意,也就是說,只要民進黨認同“九二共識”的核心意涵,即“兩岸同屬一個中國”(有關“九二共識”這一核心意涵的內容,大陸方面有關領導人和權威機構已經在多個場合進行明確闡述),承認1992年兩岸會談曾對“兩岸同屬一個中國”有過共識,那麼大陸就願意與之進行正常的交往,而民進黨不一定非得接受和使用“九二共識”這四個字不可——對於這種解讀,筆者個人表示贊同。
“九二共識”的核心意涵,即“兩岸同屬一個中國”具體指什麼?當然主要指在政治和法律意義上,兩岸同屬一個國家的領土。那麼,蔡英文在“520就職演說”中對此予以肯定了嗎?蔡英文表示:“我依照中華民國憲法當選總統,我有責任捍衛中華民國的主權和領土”,然而,蔡英文要“捍衛”的“中華民國領土”範圍是什麼,是否包括中國大陸?這是一個關鍵問題。因為自1999年民進黨的“台灣前途決議文”通過後,該黨就通過“借殼上市”的方式,一方面承認中華民國的“國號”,一方面卻又限縮中華民國的“領土範圍”,指稱其“主權領域僅及於台澎金馬與其附屬島嶼,以及符合國際法規定之領海與鄰接水域”,明顯不包括中國大陸。在這次“520講話”中,蔡英文沒有明確其口中的中華民國是否還是民進黨傳統思維中那個中華民國,但從“我依照中華民國憲法當選總統……”這個首碼看,似乎應是中華民國憲法定義下的中華民國,而非民進黨“台灣前途決議文”定義下的中華民國。從“520講話”後面這段話“新政府會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以及其他相關法律,處理兩岸事務”中看,蔡英文似乎更傾向以“政府法規”而非“政黨文件”來處理兩岸關係。從法學角度分析,中華民國憲法更多地展現為“一中憲法”(儘管台灣“大法官釋憲文”第328條對該憲法第4條中有關“固有之疆域”的解釋採取了回避的態度,稱“固有之疆域”是否包括中國大陸及外蒙是個政治問題而非法律問題,所以無法答覆其具體範圍是什麼,但法學界一般認為“固有之疆域”仍應按1947年中華民國憲法制定時界定的中國領土範圍,即應該包括中國大陸);《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一中”性質就更為清晰了,因為該《條例》第2條第2款明確規定:“大陸地區,指台灣地區以外之中華民國領土”(況且該條例第1條也表明制定條例的目的是為了處理“國家統一前”相關事宜,因而有明顯的“統一”指向)。也就是說,依中華民國憲法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之規定,兩岸同屬“中華民國領土”。據上分析,蔡英文在“兩岸同屬一個中國”這個關鍵性問題上的立場,同其以往表態相比,往積極方向做出了一些調整,儘管這裡的“中國”指的是中華民國,這與中國大陸方面在這一問題上的政策表述還有相當的差距。當然,蔡英文還是沒有清楚、直接地說出“我認同兩岸同屬一個中國”這句話,這是個遺憾。此外,蔡英文在就職演說中也重復了以往有關依循“中華民國現行憲政體制”處理兩岸關係的講法,而所謂“憲政體制”不僅包括靜態的憲法,也包括動態的“憲政實踐”(例如有關政治職務僅由台灣地區選民選舉產生等),這為其塞入相關台獨元素或者進行有利於“兩岸分裂分治”的解釋留了個後門。
在中國大陸方面的另一個重要關切,即“承認'九二共識'的歷史事實”上,蔡英文的表述是:“1992年兩岸兩會秉持相互諒解、求同存異的政治思維,進行溝通協商,達成若干的共同認知與諒解,我尊重這個歷史事實”。這重復了今年1月21日她接受《自由時報》專訪時的說法。對於這種說法大陸方面一直是不滿意的。因為儘管從中文字面上看,“共同認知”與“共識”並無多大差別,但關鍵在於蔡英文“尊重”的是什麼樣的“共同認知”。“若干共同認知”指什麼,是指對“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共同認知”嗎?還是別的什麼“共同認知”?對此語焉不詳、含糊回避是不行的。儘管蔡英文在這段話裡也指出1992年兩岸兩會是以“求同存異”的政治思維來溝通協商的,但當年雙方求了什麼“同”,存了什麼“異”?這很關鍵。大陸方面雖然也表示“九二共識”體現了“求同存異”的精神,但更多是指當年談判路徑上的“求同存異”,而非共識內容本身“求同存異”。退一步講,即便從體現“共識”內容的當年往來函電中,人們也不難看出,其中的“同”就是雙方都清楚表明的“兩岸都(均)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兩岸努力謀求國家的統一”這句話。那麼,現在蔡英文口中的“同”是否就是這個“同”呢?這次“520講話”她還是沒有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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