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8月24日電/民進黨昨日舉行第十七屆第七次中執會,通過九月二十四日(星期四)在台北圓山大飯店召開第十七屆第二次全國黨員代表大會的決定。而由於相隔幾日即八月二十八日,就是民進黨的黨慶,而召開“全代會”的有關決議未有說明是否與黨慶活動共同舉行,因而相信在九月二十八日的民進黨成立三十一周年黨慶活動,還須另行“補辦”。
按照民進黨黨章規定,中執會每三個月舉行一次,中常會每個星期舉行一次。因而昨日的中執會,是“全代會”舉行前的最後一次中執會。
澳門新華澳報今天發表富權的文章說,筆者之所以強調這一點,是因為昨日中執會的“討論案”中,就只有決定在九月二十八日召開“全代會”這麼一項,沒有其他項目,亦即是否會有向“全代會”提交決議文提案,沒有一字提及。而按照黨章規定,中執會的職能及權力之一,是向“全代會”提交提案(中常會沒有此項權力),這就確定了昨日的中執會沒有決定向“全代會”提交任何提案,尤其是有關處置“台獨黨綱的提案,或新決議文的提案。而在“全代會”之前,除非是舉行臨時的中執會,也不可能向“全代會”提交相關提案。
此將會令部分民進黨人,尤其是已經多次向“全代會”提交凍結以至廢除“台獨黨綱的決議文的提案的黨代表,極為失望。不過,由於按照黨章規定,黨代表也有權連署提案,因而他們是否會再接再厲,尚且未知。但坊間有說法,將會有的代表在此前所提提案的基楚上,總結經驗並吸取教訓,尤其是投蔡英文所好,提交“維持現狀決議文”提案,將蔡英文所說的“維持現狀”的“現狀”,鎖定為中華民國憲政體制”,及《兩岸關係條例》中的兩岸關係定位。不過,即使是會有此提案,由於黨章規定,黨代表連署提案必須在“全代會”召開前一個月向中央黨部提交,而今日就是“全代會前一個月”的截止期。因此,在今日下班之前是否有黨代表向中央黨部提交提案尤其是妥善處置“台獨黨綱的提案,也就令人關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