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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機要費除罪化30日完成三讀,阿扁表示等了16年。(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5月30日電/立法院會30日在衝突中三讀通過攸關國務機要費除罪化的《會計法》條文修正草案,阿扁得回應表示,“蓬萊島案平反等了38年,國務機要費案除罪16年。”
《會計法》條文修正草案明定,2006年12月31日以前各機關支用的國務機要計畫費、特別費,其報支、經辦、核銷、支用及其他相關人員的財務責任均視為解除,不追究行政及民事責任;如涉刑事責任者則不罰。
阿扁得知後僅回應:“蓬萊島案平反等了38年;國務機要費案除罪16年。”阿扁於2006年涉及的國務機要費案,高院更一審獲判無罪;更二審辯論終結,預計今年7月15日宣判,阿扁涉案部分則停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