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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永成。(照片:中時新聞網) |
中評社台北4月8日電/台灣高等法院更二審今天審理纏訟逾15年,指控阿扁涉貪的國務機要費及洗錢案。前阿扁辦公室主任馬永成庭外說,檢方起訴國務費部分與事實不符。對於扁昨日爆料曾以國務機要費犒賞核心幕僚馬永成、林錦昌新台幣500萬元,馬永成僅低調表示,以扁昨天記者會說法為主。
阿扁昨天在凱達格蘭基金會辦公室,舉行國務機要費案國際記者會”,對外說明所涉官司,並強調“因公支出大於因公收入,沒有不法所得”,無法接受外界對他貪污的指責,並公布21項犒賞餽贈支出細項,其中包含犒賞幕僚林錦昌和馬永成新台幣500萬元。
台灣高等法院更二審審理阿扁等人所涉國務機要費案,今天上午開庭,除阿扁停審、阿扁妻子吳淑珍請假,其餘被告皆被傳喚出庭,包括阿扁兒子陳致中、媳婦黃睿靚、前總統辦公室主任馬永成、林德訓等人都到庭。
更二審審判長鄭水銓庭上說明本件審理範圍,共分為2部份,分別是國務機要費以及洗錢案。國務機要費部分犯罪態樣有3種,首先是侵占國務費,將國務費用於私人開銷;第二為詐領國務費,製作不實文件,將錢犒賞餽贈他人,最後是以他人發票,用於請領及核銷國務費。
鄭水銓指出,洗錢案部分,是以南港展覽館、龍潭購地案件收受賄款,再將錢轉匯藏匿國外,並分別利用吳淑珍胞兄吳景茂、陳致中、黃睿靚、蔡銘哲及郭銓慶等人國外帳戶。
馬永成及林德訓分別在庭上表示,洗錢案與他無關,檢方起訴的國務機要費內容,與事實不符。鄭水銓諭知,今天排定審理內容僅洗錢案部分提示證據等,馬永成及林德訓可先退庭,4月22日排定審理國務費案件,馬永成、林德訓須出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