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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敬群。(中評社 倪鴻祥攝) |
中評社台北12月10日電(記者 倪鴻祥)行政院院會繼上週祭出打炒房政策,今天再通過實價登錄2.0三法及所得稅基本稅額條例修正草案,“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表示,這次針對預售屋交易資訊不實,或不申報,屢次不改,罰三次還不修改等情形,罰款從新台幣3至15萬提升到15至75萬,而且還是連續罰。
至於房仲業者的紅單交易行為,花敬群表示,已經著手研擬相關規範與罰則,將先與立法委員先行溝通後再提出來。
蘇貞昌上午主持行政院院會,秘書長兼發言人李孟諺、財政部長蘇建榮、“國發會主委龔明鑫、“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與“經濟部次長林全能出席會後記者會。
對於行政院院會今天通過實價登錄2.0三法及所得稅基本稅額條例修正草案,透過揭露完整門牌或地號、預售屋全面納管並即時申報、加重處罰等方式,避免不動產價格不當哄抬。
“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表示,這次修法在加重罰則方面,主要是針對預售屋交易資訊不實,或不申報,屢次不改,罰三次還不修改,罰款從原來的3至15萬提升到15至75萬,而且還是連續罰,例如可能給予一個月的時間補正,一個月到了再不來補正就繼續罰。
有關最高罰款部分,花敬群舉例,預售屋的申報可能是一批30天內的交易送進來,可能一次就有30或50戶的交易,但並非只罰3到15萬,而是按戶處罰且可連續罰,也就是如果50戶都申報不實,每戶都罰3到15萬,最多就可罰150萬750萬。如果經罰三次仍不修改補正,每戶就會加重處罰15至75萬,因此最高可罰750萬至3750萬。
財政部長蘇建榮表示,這次所得稅基本稅額條例修正,基本上是綜合的概念,不可能針對個人交易做額外免稅額的調整,所以只是把原來沒課到稅的抓到這裡面負擔稅賦,希望透過交易來規避房地合一稅的問題。
至於新創業者是否也列入打炒房的對象?蘇建榮說,新創事業必須符合經濟部所定義的概念,通常新創業者不太可能持有房地產,若有可能也只是辦公處所或小廠房,所以不太可能藉此炒房,如果真有此情況,會看情況做處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