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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委會嚴卡人力銀行為陸企徵才 台商不受限
http://www.CRNTT.tw   2019-04-25 19:13:53
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邱垂正。(中評社 倪鴻祥攝)
  中評社台北4月25日電(記者 倪鴻祥)陸委會嚴卡台灣人力仲介網站刊登大陸企業職缺,招募台灣民眾赴陸就業。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邱垂正今天下午表示,已請勞動部進一步了解查處,但若是台商刊登職缺或辦徵才博覽會並不違法。勞動部指出,若陸資違法在台招攬人才,依法可裁處新台幣30萬至500萬元罰款。

  邱垂正下午主持陸委會記者會做上述表示。他也提到,經許可來台投資的陸資企業,因營運所需在台徵才、聘僱所需人力,沒有違反兩岸條例相關規定。

  另有媒體報道,疑有台資企業如旺旺集團接受大陸高額補助金等情事,邱垂正指出,中國大陸的補貼政策行之有年,台商在大陸的企業都曾接受當地政府的補貼或優惠措施,只要是一體適用的補貼措施,尚無違反兩岸條例之虞,政府也會加強管理機制,以免選舉時遭不當的外力干預、破壞民主機制運作。

  邱垂正表示,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5條、經濟部相關公告的規定,台灣民眾或法人團體依法不得為中國大陸從事人力仲介或提供赴陸就業資訊等相關業務,違反者依法課處新台幣30萬以上、150萬以下的罰鍰。

  另依兩岸條例第34條第2項的規定,上述人力仲介等這些業務屬於禁止行為及未經許可事項,所以依據《大陸地區物品、勞務服務在台灣地區從事廣告活動管理辦法》第6條規定,不得從事在台廣告的活動或置入性行銷,違反者將處以新台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鍰。

  不過,依主管機關勞動部的說明,除違反上述兩個法條外,還可能違反《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因此依法最高可裁處新台幣30萬至500萬元罰款。

  此外,廈門海滄台籍社區主任助理先前被內政部認定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開罰並被要求離職,海滄區官方23日上午宣布將此一模式升級到3.0版本,即參照台灣大學經驗,成立城鄉發展研究基金會,以“顧問團隊+執行團隊+項目化運作”的方式,進一步探索鄉村振興、社區治理新的可能性。

  邱垂正表示,只要台灣民眾擔任行政組織的職務就違法,因此赴陸工作仍要遵守台灣的法律規定,避免擔任可能危害“國家”利益的職務,因此陸方若有提出3.0版本的方案,政府會密切關注後續發展,希望陸方不要誘導台灣民眾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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